12月5日江苏(盐城)地方粳稻竞价采购交易公告-江苏鹤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江苏鹤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粳稻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采购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地点
标的基本情况
品种:2024年江苏产新粳稻
数量:2094.3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交收地点:江苏鹤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采购方仓库车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采购标的底价:2840元/吨,竞拍减价幅度5元/吨。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质量评定方法:
3.1委托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在货到委托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后接受委托方的抽样检验。
二、交易资格
1.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单位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或自然人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三、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或自然人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共110元/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5‰向中标方收取。
四、交割及结算
1.合同签订:竞价交易成交后,委托方现场派代表作为买方与中标签订合同。如委托方不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按委托方违约处理。。
2.交收方式:供货方凭盖章合同和身份证明提前联系委托方到库点交货,供货方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全部交清。
3.结算方式:先货后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供方交货数量每达500吨或以上经初检合格后可以先付90%货款,余款待全部货物交清且经第三方机构检验合格后凭供方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次性结清。
4.保证金清退: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江苏市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