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启东市大洋港学新经销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大洋村
建设单位:启东市大洋港学新经销部(普通合伙)
编制机构: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冯筱锋(2016035320352014320702000072)
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启东市吕四港镇大洋村。项目用地面积3398㎡,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油站站房1座、罩棚1座、柴油储罐4个。项目建成后进行柴油零售业务。项目代码:2104-320662-89-02-788301。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初期预算配建匹配的隔油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启东市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