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审核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六)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无误,现场确认成功后,无法进行更改。若在审核、面试阶段发现考生重要信息存在虚假填报或填报不实,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七)2020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八)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九)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在满足我省面试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报考。
(十)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自备教材。
(十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取消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请在非户籍地报考的社会考生提前办理居住证,面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原件。
(十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请考生仔细阅读《2020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并签署《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在参加面试时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3.初中面试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4.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
6.选择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201A、202A的合格考生,面试时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的合格考生,面试仅限于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其中,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考生身份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河南省内的社会考生。
2.持有河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考生。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报考。
特别强调:以上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的,造成面试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
4.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河南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三)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参加2020年笔试的考生可在2020年12月10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成绩。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全过程。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图详见附件3。
(一)网上报名:12月10日—13日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另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的,另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免费申请)。幼儿师范学校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港澳台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2.在学籍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5);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3.在开封市报考“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校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②社会考生提供材料(参见“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应提供材料)。
4.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网上缴费
五、面试流程
(一)准考证打印
(二)参加面试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三)成绩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加强管理
1.各省辖市、各高校不得以教师资格考试的名义收取学生的其他费用,不得向报名考生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2.各考区要根据我省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
(二)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