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释疑与解读培训文字实录
今天我们主要学习一下新修改的公司法。这次公司法的修改的内容特别多,很多修改非常
重要,所以不管是从事哪个专业领域的律师,都是值得去深入学习。
我国的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在2005年进行过一次非常大的修改,当时改动
比较大的就是注册资本的制度改革,后来有一些小修小改,直到2018年的时候
大幅度地修改过一次。之前我也参与了一些公司法修改的讨论,包括在大成内部举行过研
讨会,也邀请了人大法工委的领导和参与工作的一些专家、学者,进行过深度的交流,我
们给他们也提了很多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法是一个简单但是又特别有难度的法律,若要真正地深入理解很多东西就需要很多的
积累和背景知识。正好在这个过程中对一些立法的考虑、要点,我也有一些了解,所以我
们共同学习、交流。
这次公司法在修改的过程中成立一个专家组和一个专班。专家组邀请了赵旭东老师等一批
公司法的资深教授作为专家顾问,专班邀请了沈朝晖老师这些比较优秀的公司法年轻学者。
今天我们的交流主要使用北京大学彭冰老师的对比分析稿作为参考文稿。彭老师是学术界
比较有代表性和个性的一位教授,非常有自己的见解和独到的思想。他总结得非常好,我
从修改背景整体把握公司法的修改
首先,看一部法律的修改,在看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新旧对比的基础上,很重要的一点是关
注立法的背景和材料,包括修改说明和答记者问等等。比如,全国人大对于公司法修改建
立了一个专门的网页。网页当中包含一项常委会审议,里面记录了审议的一些内容、委员
的讲话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组的成员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各方面的领导,话语权
比较高。所以看审议会议记录,就能比较好地理解公司法修订的背景、考虑,甚至具体到
哪位领导是怎么考虑的。因为有些领导虽然并不是这个法律专业的,但可能更多从其管理
或者其他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比如在“国有企业比如在“国有企业这一章节中提到了加强国有企业合规,这个内容是江小涓委员提出
的。江小涓是原来的国务院副秘书长,长期进行经济学、公司及企业的研究。又比如,
在此次审议会议里有一个领导就强调文化企业也很重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知识背景、
经历等,这些内容对理解法律还是很有帮助的。
先从大背景入手,从修法说明这个角度切入,就能对法律修改形成一个整体感。
公司法修订稿上会时,审议记录里面就记载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瑞贺向全国人大
常委会报告时说明的修订法律的原因、考虑及具体的条款等。在审议中提问题的时候也
明确了修法的原因以及四个的必要性,包括修改公司法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
特色社会企业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等。
这些在审议会议中提到的点是贯穿到公司法的修订中的。比如党的领导是重大原则也是
这次修法一个很重要的内容。而在原有的国有独资公司这些章节,就把标题修订为“国
有出有出资资企业企业,包括了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因此,要更好地理
解很多条款,就需要了解背后很多的背景知识。
一、关于党的领导
此次公司法修订特别提到坚持党的领导。公司法中全面地关于党的领导的原则即现在的第
18条,原来的第19条。第18条明确: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这与国有企业
企业当中发挥领导作用,这就体现了要加强国有企业的党建。
其实当时华为接受美国国会的质询时就有议员对党组织在公司中地位的问题进行了质询,
问:作为民营企业,华为为什么要设党委?当时华为对于这个问题比较含糊,没说清楚。
实际上这个问题从法律上来论证是能说清楚的。原来的公司法第19条明确规定,要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里需要设立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这表明公司法实际上是
援引了党的章程。党章的内容很详细,在不同的企业里,党组织起到的作用也是有不同的。
在普通企业中,党组织称为党的基层组织,是政治引领作用;而在国有企业中,党组织则
是领导作用。原来的公司法对于这点的强调不是很突出,没有把国有企业单独拿出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