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各学院(部)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广泛、深入地对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高校“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工委组〔2021〕16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大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党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切实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一支数量合理、质量较高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好基础。通过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努力实现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率、预备党员培训率“三个100%”,帮助大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引导大学生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主要措施
(五)实施学生党员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学生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通过学习培训,帮助他们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学习、生活和各类社会活动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毕业教育,开展切合毕业生党员实际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即将毕业的学生党员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学生党员走向社会后更好发挥作用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积极开辟网络教育空间,推广开展网络授课、“微党课”等活动,不断探索大学生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学生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1-2次集中培训,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
(七)开展大学生党史学习教育。把握大学生特点,贴近大学生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的历史知识、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英雄模范事迹的教育,增进对党的感情,对社会主义祖国的感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全区高校师生“四史”知识竞答、遴选“四史”学习“百强达人”、“网上重走长征路”党史故事百所高校接力讲述等活动。充分挖掘和运用学校发展史中的红色基因,创新方式讲述革命先烈、当代英雄、身边榜样的故事。学院(部)党组织要采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广泛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八)组织优秀学生党员挂职锻炼活动。积极与地方党政机关、社区、街道、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等搭建学生党员挂职锻炼平台,适时组织、推荐一批优秀学生党员到基层挂职锻炼,拓宽学生党员教育和培养途径。通过锻炼,在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让学生党员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提高能力,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根本宗旨的理解,增强党员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党员突击队、开展党员立项攻关等形式,组织大学生党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社会调查、公益志愿、创新创业等“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党员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九)开展党员教育经验交流活动。结合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支部创优争星、党建品牌创建、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等工作,通过专题讲座、交流沙龙、挂联共建、结对帮扶等形式,组织开展大学生党建经验交流活动,把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作为经验交流的重要部分,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为基层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树标杆、作样板,推动广大基层党组织成为培养人、教育人、引导人的重要阵地。
四、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查指导。学校党校负责对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学院(部)党委要注重总结推广工作中涌现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及时宣传报道,为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