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广大驾驶人掌握“学法减分”的操作方法和各个环节,今天为大家详细讲解“学法减分”的操作流程。
2.选择【网上学习考试】,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等待审核,可点击网办进度进行查看。
3.审核通过后再次点击【学法减分】页面后直接进入网上学习页面,驾驶人需在三天内完成此项学习,学习任务为三种类型,(学习内容、学习总时长、学习有效期止),认真阅读学习须知后点击【开始学习】按钮。
4.进入后可选择视频学习或文档学习类型,总学习时长为30分钟,学习中途不定时需要实人认证。
学法减分考试操作流程
1.已完成学习后,驾驶人用户点击【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法减分考试页面,驾驶人需在九天内完成考试,考试前请阅读考试须知。
3.完成考试后系统会提示考试是否通过,如不通过,可点击错题回顾或者点击【立即补考】按钮。
4.考试通过的用户,可点击【前往查看】按钮,跳转至网办进度查看记录。
在以下七种情况下不受理“学法减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交警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但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通过“学法减分”一次可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免6分。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