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警方主持人周长军
泰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警方主持人陈敏
大家还可以通过“我的泰州”APP看直播,音视频同步呈现,欢迎听友网友收听收看。今天走进直播室的警方主持人,依然是,
欢迎两位,先给大家打个招呼吧。
车管365第十一期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2(7.3)
学法减分
主持人:开车的小伙伴是不是都有这样的烦恼?开车出门,一不小心就发生了违章,罚款倒是小事,关键是扣分,真的是件令人头疼的事情,而且驾驶证扣满12分就得“回炉再造”,如果是持有AB类驾驶证的职业驾驶员,甚至会因此丢掉自己的“饭碗”。不过随着“学法减分”政策的落地实施,我们有了一点补过的机会。而且最近我们发现了一个现象,大家的学习氛围特别浓厚,交通法规学的是热火朝天!那交管部门新上线的“学法减分”功能究竟有什么“魔力”呢?长军,先给大家做个介绍吧。
周长军:好的,主持人。
“学法减分”,简单来说就是每年可以通过在线学习考试,把扣掉的分加回来,每年(一个记分周期)可以通过学习“赚”到6分。所以,如果学满6次,那这一年就相当于有了18分。
主持人:也就是说所有的驾驶证,满足一定的条件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那是不是也存在一些情况是不好参加学法减分的?
周长军:是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有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驾驶证状态具有逾期未审验、扣留、暂扣、违法未处理情形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法减分、满分教育或者审验教育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存在未完成学法减分申请信息的;
主持人:在线学习、考试就能减分,那么怎样才能快速进行“学法减分”?我们让陈敏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陈敏:好的,主持人。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学法减分”的流程:
2、选择【网上学习】,点击【申请】按钮,阅读业务须知;
3、本人实名认证、查看提交界面展示信息,对于手机号码有误的,可跳转至修改手机号码界面进行修改,如数据无误,点击【提交】等待信息审核;
4、审核通过后,点击【前往学习】,阅读学习须知后选择【视频学习】或者【文档学习】,过程中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如比对通过则继续学习;
5、学满30分钟后可点击【结束学习】,进入该学习记录提交页面,点击【提交学习】;
6、提交成功后点击【前往考试】,阅读考试需知后进行实人认证,通过后进入答题界面;所有题目答完会再次进行实人认证,通过后由系统判定考试合格或者不合格,不合格的系统会给出原因;(考试共20题、答对18题为合格)
7、考试通过的用户,可点击【前往查看】,跳转至网办进度查看减分记录。
主持人:通过手机“交管12123”学习半个小时的交规法条,就可参加网上考试,合格后就可以为自己的驾驶证减分,这也太方便了!
陈敏:确实是方便,不过这里还是有一些注意事项要提醒大家:
2、考试未通过的必须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最多2次。逾期或者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法减分”;
3、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减6分;
4、我们发现有的驾驶人存在晚上照明条件不好时学习、坐姿不端正等影响人脸识别的问题。为避免出现无法人脸识别导致学习失败的问题,提高驾驶人的成功率,提醒大家在学法减分的学习、考试中,保证坐姿端正、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状态,同时尽量选择在光线条件好的地方和时段学习。
主持人:关于“学法减分”相信各位小伙伴还有许多疑问,
我们网络平台上也收到了多位网友的咨询。今日我们总结梳理了
2、问: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周长军: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3、问:学习满30分钟就可以申请考试一次,那么连续学习几个小时,然后连续申请几次考试可以吗?
4、问: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陈敏: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不存在我们前面提到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的8种情形。、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5、问: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周长军:不是。“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读。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周长军: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7、问:参加考试时长是多久?题目有多少?题型有哪些?答对多少合格?
9、问:还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学习或考试不通过呢?
周长军:以下情形,也将导致学习、考试不通过:
一是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的;
二是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
三是实人认证未通过的;
10、问:对学习考试审核结果不通过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周长军:在收到审核结果后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告知复核结果。
11、问:对于因实人认证未通过导致考试成绩无效的该怎么办?
陈敏: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机关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复核申请仅限一次。
12、问: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13、问: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周长军: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14、问: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是否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周长军:不需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结束语》:
周长军:是的,我们会坚决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并将“学法减分”工作当作“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效载体,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始终!
陈敏:是的,下一步,我们还将不断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方便机动车驾驶人知悉申请条件,了解教育方式,明析教育内容,掌握减免规则,充分发挥交通违法累积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不断提高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