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学法减分”操作流程
2、刷脸认证完成后,进入申请界面,选择【网上学习】,点击【申请】按钮,阅读业务须知;查看提交界面展示信息,对于手机号码有误的,可跳转至修改手机号码界面进行修改,如数据无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点击【返回】按钮,返回业务大厅,等待审核,可通过网办进度查询进度。
3、通过申请后,驾驶人用户点击【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习界面;阅读学习须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开始学习】按钮,点击【视频学习】或【文档学习】进行学习,顶部区域实时更新学习进度,点击【学习详情】,可查看当前所有学习记录。
(1)在学习过程中,系统会不定时弹出人脸抓拍界面,比对通过后才可以继续学习。
4、学时学满后,进入该学习记录提交页面,点击“提交学习”按钮进行提交。
5、在已经完成学习的情况下,点击“前往考试”进入考试,系统会随机抽取20道题目,每题限时60秒内作答,答对不少于18题,才能通过考试。如之前考试没通过且剩余考试次数还有的情况下,点击“前往补考”进入补考。
6、考试通过的用户,可点击“前往查看”按钮,跳转至“网办进度”查看记录。
“学法减分”不受理情形有哪些?
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关于“学法减分”
相信各位小伙伴还有许多疑问
“学法减分”常见问题解答
Q:
“学法减分”规则及流程是什么?
A:
1.参加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2.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分别是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
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如果自己的驾驶证只扣了3分,是否可以考试6次,在完成本次扣分,还预存3分?
这是不允许的。根据规定,只有驾驶证有扣分,而且扣分在12分以下才符合该项条件。
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不是。“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读。
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参加学习考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长是多久?题目有多少?题型有哪些?答对多少合格?
还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学习或考试不通过呢?
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1.本次“学法减分”无效;
2.三个记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学法减分”申请;
3.加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
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