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长期无违章,是不是也能加加分?
有奖有罚,大家才能更积极地响应交警号召嘛
其实是有的!
不知道大家听过“优驾容错”没有
不少城市都已推出了这项免扣分免罚款的措施
你没有看错,就是不扣分也不用罚款!
当然这也是有条件的
看看,有没有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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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3个月不违章可免罚一次
杭州市自2019年4月5日推出了首批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
私家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可对5种违法行为只通过短信教育,不扣分罚款。连续6个月不违法,也可免罚5项。
2020年全年,杭州有193万人次接受了警告提醒,免于处罚。
据杭州交警统计,前期关于“开车系好安全带”等规定,已成为绝大多数驾驶人的自觉行为。因此,杭州交警计划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升级版的“优驾容错”措施。
具体分为两类: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措施不适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而是限于偶发性的对交通安全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优驾容错”并非任何错都能“容”!
如果在3个月内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则以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重新计算3个月的周期。
这些行为不属于首违
1、在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路段,对违法停车行为是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性标线指示定性处罚的,所以不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
2、临时停车时驾驶人不得离车。民警和协警贴了违停告知单或违停提醒单的,说明驾驶员不在车上,这个行为是停放车辆,所以不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
对车不对人
这项警告措施是对车不对人,只要车辆符合条件被警告过的,三个月以内,无论是谁开车发生三项轻微违法行为,都将被依法罚款处罚。
2
重庆垫江:春节期间,外地车“首违免罚”
2021年2月6日至3月8日期间,对外省号牌车辆在垫江的16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首违免罚”措施。
“首违免罚”的16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1、因不熟悉道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
2、货车喷涂放大的机动车号牌不清晰的;
3、违反规定加装灯具,可以当场改正的;
4、小型客车在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或限速低于40km/h的城市道路超过规定车速未达50%,且未造成后果的;
5、小型客车超过规定车速未达20%的;
6、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查证具有合法有效驾驶资格的;
7、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物品,妨碍驾驶人视线,当场改正的;
8、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当场改正的;
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行驶,当场改正的;
10、未粘贴保险标志或检验合格标志,经现场查证已投保法定险种且在有效期内或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
11、城市道路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12、驾驶小型客车未配备有效灭火器具、急救包、故障车警告标志,能及时配备的;
13、驾驶小型客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14、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灯光,现场及时改正的;
15、驾驶机动车,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现场及时改正的;
16、驾驶小型客车左转弯,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3
温州:首违免罚
2019年8月起,温州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轻微交通违法“首违免罚”柔性执法举措。
“周期首违免罚”:符合“首违免罚”适用范围的机动车或者驾驶人发生规定范围的12种违法行为时,一个周期内(一个周期为一年,车辆或驾驶人发生违法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在本市内无违法处罚记录。)无交通违法行为的(含“首违免罚”温馨提醒记录),可免予处罚。
1、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
3、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4、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
5、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6、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7、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8、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9、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机动车未按规定在车门两侧喷涂单位名称、核定载客人数、核定载质量等内容的;
11、未按规定进入待转区的;
12、转弯车辆未提前进入规定车道的。
“首次来温免罚”:非温籍驾驶人(非本市核发身份证)、机动车(非本市号牌的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因工作、生活需要来温,对温州道路情况不熟悉发生闯禁、单行线逆行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非温州籍机动车被记录的,或者非温州籍驾驶人驾驶非温州籍机动车被现场查获的),经查系一年内首次来温的,可免予处罚。
“首次违法免罚”:符合“首违免罚”适用范围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首次发生违反3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3种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停车泊位的标识方向停放的;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
4
济南:禁行新规外地车辆首违免罚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济南在2020年12月16日起开始实施禁行新规: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限制外地号牌车辆轻型、微型货车及通行。
具体来说,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二环南高架路、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等。对于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皮卡车及特种车辆,则不受限行规定影响。
根据交警对该公告的解读,轻型、微型货车可以在非高峰期通行,或其他道路绕行,驻区车辆应选择就近路口驶出禁行道路;外地车辆首违免罚,该规定将根据道路车流量适时做出调整。
5
洛阳:调整实施范围,部分路段不再免罚
河南洛阳自19年9月实行“优驾容错”,去年7月1日起,洛阳交警对违法停车“优驾容错”的执行标准和范围进行调整,部分路段不再执行“优驾容错”。
凡洛阳号牌个人非营运小汽车,在城市区内发生违法停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只要在违法前6个月内,在洛阳市范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本次交通违法只做警告处理,不罚款、不记分。对车辆有3条及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不能享受“优驾容错”。
除了以上城市外,包头于2016年起实施“首违免罚”,深圳更是最早实行“首次免罚”的城市,从2015年已开始推行,不愧是交规先行者了。
“首违免罚”的意义,你们体会到吗?
需要指出的是,“首违免罚”并不是鼓励驾驶人违章。而是在执行严厉交规的同时,一定程度上都给车主适量放宽了“尺度”,执法更具人性化。
但也有网友认为,违反交规就应该被罚,这样容错可能会纵容一些司机恶意违法。小编觉得也不用太担心,因为车主是要达到一定前提条件才能被免罚,而且从规定来看都是轻微的违法行为,对于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不但不会免罚还有可能会加重惩罚。
原标题:《2021年起,C1驾照可豁免这些违章,不罚款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