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交警快速反应、周密部署,查获一起科目一考试利用电子化设备舞弊案件,查扣电子作弊设备2套、手提电脑1台、账本1册、奔驰车1辆、手机5部,现场抓获团伙成员2人,两名涉案考生被依法取消考试资格。该案系宝鸡市涉嫌驾考作弊罪首个案例。
迅速部署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着便衣跟随出去接头的苟某某,另外两名驾车监控。苟某某刚出车管所大门,便被路边等候的团伙人员叫上一辆车后快速驶离,民警立即驾车追出200余米,将嫌疑车辆截停。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九十三条之规定,2名涉案考生当场被依法取消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组织作弊的2名团伙成员被移交至陈仓分局虢镇派出所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查,苟某某与程某某文化基础差,便联系中介帮其通过考试,其手段就是安排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行作弊,考生一旦通过考试,需付6千至7千不等费用。
宝鸡交警郑重提醒
驾考的目的在于教授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知识,机动车驾驶员以作弊的方式侥幸通过考试,破坏考试规则,违背公平正义,更挑战了国家考试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驾考者本人未能掌握基本驾驶常识,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道路交通秩序和他人安全的巨大危害。
温馨提示
驾考学员要摒弃作弊通过考试的侥幸心理,诚信考试,切勿听信“中介”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又违法,谨记公共安全涉及你我他,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