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疫情期间推出的车驾管业务便民措施?
一、无体检证明换证。对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间,申请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允许申请人无身体条件证明办理期满换证业务,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补提交。
二、验车逾期免于处罚。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的,2022年10月31日前,对于“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三、延长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对于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日期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间的,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更新为选号后的3个月。
四、延长机动车保留原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于机动车在办理转让、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间,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对使用原号保留期限延长3个月。
五、增加转出车辆核发临时号牌。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间,已办理车辆转出业务,无法在临时号牌到期前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的,可向车管所申请1次临时号牌。
六、增加临牌办理次数。在2022年7月21日之前,申请临时号牌次数由2次调整为3次。
八、延期注销驾驶证。对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延期3个月注销驾驶证。在延长期间,驾驶人通过科目一考试的,恢复驾驶证正常状态。
九、延长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对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间,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不足2年的,延长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3个月。在延长期间,可正常办理换证,无需通过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证状态。
十、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延期。对于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止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的,延期3个月达到报废标准。在延长期间,车辆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可以恢复车辆正常状态。
答:随着疫情持续向好,广大市民朋友的生活工作也逐步趋于常态化,为助力随着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同时避免群众扎堆办理业务,我们也积极倡导需要办理各项业务的市民群众进行线上的“延期办、容缺办、网上办”,线下采用“预约办、错峰办”,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无需急于到各车驾管窗口办理业务,可以采用线上更便捷的方式。或者更从容的进行线下错峰预约办理。
刚才提到了“延期办”,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广大市民要注意“延期办”的不同时限。
1、延长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
例如:某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在2022年3月1日到期,本次延期4个月,至2022年7月1日前需办理换证业务。如逾期未换证有效期在2022年4月1日到期,本次延期3个月,至2022年7月1日前需办理换证业务。
2、延长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
例如: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22年3月1日到期,本次延期4个月,至2022年7月1日前需完成驾驶人学习全科目考试。如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2022年4月1日到期,本次延期3个月,至2022年7月1日前需完成驾驶人学习全科目考试。
3、延期注销驾驶证
4、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
5、延长机动车保留原号牌号码有效期
例如:某人名下原机动车注销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到2022年3月1日满2年,本次保留期限延长4个月,在2022年7月1日前,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购买二手车转让登记、转入业务时,可申请继续使用原号。如到2022年4月1日满2年,本次保留期限延长3个月,在2022年7月1日前,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购买二手车转让登记、转入业务时,可申请继续使用原号。
6、延长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
例如:某人在2022年3月1日通过互联网预选了机动车号牌,本次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延长4个月。需在2022年7月1日前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如2022年4月1日选号的,本次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延长3个月,需在2022年7月1日前完成新车注册登记。
1、延长机动车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
例如:某机动车2022年3月31日已连续3次未参加年检,本次延期4个月强制报废,车辆在2022年7月31日前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可恢复车辆正常状态。如果2022年4月30日连续3次未参加年检,本次延期3个月强制报废,车辆在2022年7月31日前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可恢复车辆正常状态。
对于验车逾期免于处罚,是指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在2022年3月至7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参加年检,对于“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免予处罚截止日期2022年10月31日前,车辆需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以驾驶证期满换证为例,不仅可以通过“网上办”,疫情防控期间,针对驾驶人在办理期满换证手续时不方便到医院体检的实际困难,上海公安交管部门推出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新措施:对驾驶人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交管部门将先予办理驾驶证换证,允许驾驶人在疫情结束后补交身体条件证明。“容缺办”措施自2022年3月1日至7月21日实施,对于在此期间申请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均可享受“容缺办”政策。
但也有只可现场办理的业务,比如需通过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证正常状态的;使用原号、互联网预选号牌申请机动车登记的;机动车上线检测,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此类业务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上海交警APP”先进行预约,错峰办理,避免扎堆办理的情况产生。
问:关于电动自行车线上预约和线上提交材料的提示?
问:对于疫情后的交通出行有哪些提示?
答:为确保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等顺利进行,现将广大市民群众需要注意的交通安全出行事项,作一提示。
二是交通安全方面。由于近期出行减少,市民群众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意识可能有所淡化,松江交警也借此机会提醒市民群众要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驾驶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不乱停车、不乱变道、不乱鸣号、不乱加塞、不玩手机,杜绝“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酒驾醉驾。
车辆驶出小区驶入道路前要打开转向灯并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车辆通过路口应提前减速,观察左右方向来车情况,绿灯亮时依次通过,不抢黄灯,不闯红灯;驾驶车辆右转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车辆行经人行横道线时要减速慢行,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线时要停车让行。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遇前方道路拥堵,不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如错过匝道,请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切勿急停、倒车、逆行、强行变道。
如遇车辆突发故障抛锚,立即打开车辆双闪灯,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车辆无法移动的,要在后方安全距离放置三角警示牌;发生机动车物损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快处易赔”固定证据,迅速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
驾驶员视线被遮挡时,注意减速,保持车距,认真观察,谨防突然蹿出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驶入隧道前应注意观察,控制车速,规范使用灯光。
骑行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闯机动车道,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要悬挂专用号牌。
夜间上路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开启车灯,控制车速,谨慎驾驶。
要远离大货车视线盲区,路口停车不得超出停止线,谨防右转大货车内轮差风险。遇到无信号灯路口时,注意让行标志、标线,让主路车辆先行。不要在视线被遮挡的车流中随意穿行。不醉酒骑行非机动车。
行人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上行走。
四是我区可能部分占路施工项目也将逐步恢复,对道路交通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如途经施工区域的车辆请减慢车速,注意施工区域标志、标线,按照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有序通行,确保行车安全。
问:群众线上处理交通违法有哪些提示?
关于机动车与驾驶人绑定的小知识:
2、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机动车或单位名下非营运小车;
3、同一用户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机动车;
4、一辆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
5、备案成功后,可查询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6、用户每天只能申请备案一辆非本人机动车。
问:网上学法减分有哪些提示?
2022年1月起,公安部开始全面推行学法减分政策,本市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中的学法减分业务模块参加网上学习和考试。每参加一次并成功通过考试,可减免1分驾驶人当期记分。
【什么是“学法减分”】
【“学法减分”方式】
1、市民可登陆“交管12123”APP,并通过“学习教育业务”板块,实施“学法减分”报名。
2、驾驶人开始网上学习前,应当先完成实人认证。认证通过的,可以进行网上学习。认证不通过的,可以在线提交人工实人认证申请,采集上传本人照片和身份证明影像件,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工实人认证审核。
5、考试合格后,一次减免1分。
【操作流程】
1、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安装“交管12123”,或可通过苹果应用商店(AppStore)或安卓应用商店下载,并按系统要求完成账号注册绑定。
2、用户点击首页业务功能,选择【学习教育业务】模块下【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
3、通过人脸识别后选择【网上学习】,点击【申请】按钮,阅读业务须知,完成线上报名(“公益活动”本市暂未开通)。
4、对于已提交成功,通过审核的网上“学法减分”申请人,再次在主界面点击【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习界面;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前往学习】按钮,开始网上学习。
5、进入学习界面,可选择“视频学习”或“文档学习”开展网上自助学习。
6、学习过程中,当事人可点击【结束学习】结束当前学习(但需在三日内累计学习满三十分钟)。此外在学习过程中系统将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如比对通过则继续学习。
7、学时学满之后,进入该学习记录提交页面,点击【提交学习】按钮提交。
8、已完成学习的用户点击【学法减分】按钮,在已经完成学习的情况下,点击【前往考试】进入考试,如之前考试没通过且剩余考试次数还有的情况下,点击【前往补考】进入补考。
10、所有题目答完进入实人认证,通过后由系统判定考试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系统给出原因;对于考试通过后人脸识别不通过的,当事人可在24小时提出复核。
【无法参加“学法减分”的九种情况】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满6分;
9、存在未完成学习、考试申请信息的。
【特别提示】
1、请学习人在参加“学法减分”时保持信号稳定,避免因信号不畅导致本次学习失败。
2、在学习考试期间,系统会多次进行随机人脸识别,学习考试期间的照片会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抽查和审核,若学习人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自助机办理交通管理业务。
问:交通安全出行有哪些提示?
(一)步行安全
我们注意到在当前抗疫的大环境下,步行已成为市民最基本的出行方式,但我们发现仍有部分市民未遵守步行的交通规定和要求,为此我们将步行安全放在第一,总体可以概括为“5要”。
1、行人要走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
2、要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走非机车道)
3、要遵守交通信号灯
4、过马路要集中精神(多观察环境,不玩手机等)
5、要服从交警指挥
(二)骑车安全
因防疫需要,对机动车限制通行的条件下,以非机动车(以电动自行车为主)的出行方式已是很多市民的选择,但近期我们发现有较多因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的发生,故我们总结了骑车安全6个注意事项。
1、要遵守交通信号灯
2、不得逆向行驶及在机动车道行驶
3、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4、转弯时要开启转向灯或伸手示意
5、在横穿马路时要下车推行
6、驾驶时不得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
(三)机动车安全
1、遵守交通信号灯(特别注意有方向箭头指示的红绿灯)及交警指挥
2、驾驶员和乘客均要戴好安全带
3、变道前提前开启转向灯,不可突然变道或急打方向(越线违法)
5、夜间或恶劣天气,正确使用灯光且小心驾驶
6、严禁酒驾或毒驾(社会危害性大)
7、常见违法行为解读:黄实线停车、大弯小转、违停等
问:发生事故后使用快处易赔线上处理有哪些提示?
1、什么是快处易赔
2、快处易赔的适用范围
(1)机动车物损道路交通事故且无人员伤亡。
(2)机动车须已投保过有效的交通强制险
(3)事故车辆可以移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处易赔
(1)机动车无号牌或未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12)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具有快处易赔适用范围情形之一的,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