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报经省公安厅批准,蚌埠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1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为专职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142名(含男性122名、女性20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蚌埠市户籍(含三县);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六)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七)男性净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在160cm以上;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
(八)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06年4月期间出生);
(九)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但应当在三年首次劳动合同期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十)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条件下);
(十一)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或收容教养的;
(五)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九)蚌埠市公安机关现在职辅警及曾是蚌埠市公安机关辅警,合同期未满离职,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2年4月及以后);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报名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未参保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评
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上午7:00.
2、体能测评参考《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体能测评采取通过式、单项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以上体能测评项目采取“三选二”的模式,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合格标准如下:
体测项目
男子
女子
10米×4
≤13秒4
≤14秒4
立定跳远
≥2.10米
≥1.70米
一分钟跳绳
≥137个
≥127个
缺考、违规或未通过者,不予补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将一并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如同岗位数面试人数较大,无法在同一组进行面试,则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具体细节将在面试前公告。
(四)成绩合成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该岗位所属主管单位下一次招聘截止。
后备人员库及后续使用情况,均在报名网站公示5天。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环节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主观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若笔试主观题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公告另行通知。
(二)体检环节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设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
(三)考察
(四)递补调剂
因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将按照体检、考察及招聘录用等环节进行。递补通知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上发布。体检和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
八、管理与待遇
(一)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采取集中封闭培训和随岗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被聘用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机关与新聘用辅警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计入首次合同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填报《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考核表》按级审批,并按照《蚌埠市公安机关首次评定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自行解聘。
(三)薪酬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九、工作纪律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