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委宣传部,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
考试科目
11月4日
09:00—12:00
新闻基础知识
14:00—17:00
新闻采编实务
(二)考试管理模式
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5.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6.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7.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查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该上传材料文件格式为PDF格式,文件须小于800K。无上述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本项考试。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核查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线上资格核查由省新闻出版局、合肥市委宣传部和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核查省直新闻单位和中央驻皖新闻单位报考人员材料,合肥市委宣传部、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核查辖区内新闻单位报考人员材料)。
2.现场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4)在新闻单位编制内的证明或者与新闻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5)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负责,现场资格核查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合肥市委宣传部和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核查省直新闻单位和中央驻皖新闻单位报考人员材料,合肥市委宣传部、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核查辖区内新闻单位报考人员材料)。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修改报考信息将自动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状态,请谨慎操作。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接通后转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安徽省新闻出版局(0551-62609349)。
(四)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国新出发函〔2023〕19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3〕270号)规定,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9元的标准收取,合计每人每科计收69元。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五、成绩查询
六、监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作答前,务必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作答须知”。应试人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相应位置或区域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如需填写),并使用正规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填涂对应信息点并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客观题应使用正规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按题号填涂答案选项对应的信息点;主观题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对应的题号区域边框内作答,超出的作答无效。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3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其他事项
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试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按属地最新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