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宁波考生)

(3)3月30日16:00“宁波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审核通道关闭。

2、报名之前必须要做什么?

答:请先确保本人的信息已在“宁波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栏办理信息采集或变更手续,并且由当地财政部门审核通过。

4、如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的会计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5、网上报名的渠道是什么?

(2)您可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

7、考生怎样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对登记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其所填信息即为考试准考证信息,所上传的照片即为准考证照片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照片,报名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得进行修改。

8、对照报名文件自认为符合报名条件却报名不成功,怎么办?

答:分以下情况处理:

9、考生报名过程中如何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

10、报名时手机号怎么变更?

答:考生在报名时的手机号如需更改的,请至浙江政务服务网——“我的——编辑资料——账号与密码——更换手机号,按提示要求更新完成个人手机号码。”详细可咨询0571-88808880。

请考生务必核对好报名的手机号码,并且部分考试信息会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到考生,所以请准确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

11、上传报名照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考生在会计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照片作为考试的准考证照片,也作为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的照片。请未在宁波会计管理系统登记的考生在信息采集时按要求上传照片,已登记的考生若需变更报名照片的,可通过“宁波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栏按要求进行照片的变更。缴费成功后,报名照片(即证书照片)一律不得变更。

报名照片的要求为:近期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10K,大于295*413像素,照片清晰。报考人员需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12、同时具有全日制统招的大学学士学位证和自考的学士学位证,属于第二学位或者双学位吗?

答: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因此,问题里的情况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13、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缴费成功后,考生信息将不能进行修改,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完全责任。

14、考试大纲和教材如何征订?

15、网上如何支付费用?

16、“网上支付”应注意哪些事项?

(2)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自己银行卡的网上支付使用说明;有问题请拨打统一支付平台(网上支付):0571-88808880咨询。

(3)考生不要使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4)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注意保护好银行卡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5)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6)如果因为种种原因网上支付没有成功的,考生可点击报名系统中“立即付款”按钮重新支付。

(7)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等待报名系统接收考生的缴费信息,网站会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如果由于不小心关闭网页或者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不能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对账,对账完毕后,缴费状态变为“报名完成”。请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17、如有考生在网上重复付费,如何办理退款手续?

18、如何确认网上报名成功?

答: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发票获取方式有:

(2)进入手机端“浙里办APP”——“我的”——“我的票据”中查看打印。

20、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如何分配?

21、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22、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23、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2021年10月2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25、成绩公布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

问答第23条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

(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第二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

第四条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

第五条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四)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五)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六)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

第七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

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第八条单位实施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第十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第十三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

THE END
1.12123学法减分扫一扫答案,一扫就出答案,学法减分20题库及答案00:17 学法减分扫一扫答题,免费学法减分扫题,12123学法减分答题神器 00:33 学法减分扫一扫答题软件,学法减分扫题,12123学法减分答题神器 00:33 学法减分扫一扫答题软件,学法减分考试答题神器,20题库及答案 00:33 12123学法减分扫一扫答案,一扫就出答案,扫一扫就能出答案的软件 07:08 12123驾驶证学法减分https://www.163.com/v/video/VS9E2SA02.html
2.学法减分拍照搜题秒出答案免费学法减分考试变的简单需要注意的是,减分成功后,申请人的记分分值可能没有立即更新,这是因为公安内网和互联网之间的数据交换有时间延迟(一般不超过24小时),申请人可以过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查询。若是异地驾驶证,数据交换时间会更久些,具体可向交管部门咨询, 问:对学习和考试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怎样处理?http://www.jiaotongwang.cn/plus/view-468084-1.html
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2020四、解答题(共3题;31题每空1分,余下每空2分,共26分) 31. 读“六大板块示意”完成下列各题。? (1)关于图中地中海的面积将发生的变化及变化的原因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地中海面积将变大, 位于非洲板块和亚欧板块的生长边界 B.地中海面积将变大, 位于非洲板块和印度洋板块的消亡边界 https://www.lewenku.com/l3612330.html
4.扫题解答软件排行榜前十名偏玩手游盒子分享十大扫题解答软件排行榜前十名手机应用,编辑为您推荐手机扫题解答软件排行榜第一名到前5名到前十名的应用。找扫题解答软件有哪些、扫题解答软件哪个好用,上偏玩手游盒子https://m.pianwan.com/s/zj-1787679
5.初中搜题用什么软件最好?初中生搜题软件初中搜题神器扫题解答在线app帮助用户们在线就可以直接扫一扫出题,让你可以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也很适合独自进行学习,各种题目的专业的知识点在这里可以帮助你轻松的进行掌握,同时能够快速的 作业精灵搜题手机免费版 26.44M / 2021-09-29 / v1.0.1 安卓版 评分: 下载 作业精灵搜题app支持通过教程名称和网课名称进行查找,有http://www.downyi.com/key/czstrj/
6.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法)【解析】本题考核违约金。《合同法》规定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据此可知,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只要不存在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的情况,就应当按约定执行。https://m.66law.cn/laws/395091.aspx
7.驾驶员考试答题答案在线搜查题库:小车 驾驶证: 小车 客车 货车 摩托车 资格证: 客运资格证 货运资格证 危险品资格证 教练员资格证 出租车资格证 驾校入驻驾校后台 驾驶员考试答题答案在线搜查,驾考宝典网站为您准备了驾驶员考试答题答案在线搜查随机试题模拟考试训练,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驾驶员考试答题答案在线搜查答题。要继续进行更多https://www.jiakaobaodian.com/kaoshi/dd90a320.html
8.驾照考试App排行榜OPPO手机驾照考试app推荐深受驾校、教练、司机、学员喜爱的驾驶员模拟考试练习软件! 【2024驾考新题库】 1.题库新:根据新的驾考考试大纲,涵盖小车、客车、货车、摩托车、资格证题库,各地区题库实时更新; 2.仿真模拟考:按照当前科目考试大纲要求,仿真模拟考试,提前模拟考场环境,攻克考试重难点; 3.考点视频解析:高频考点+高频易错,以题带http://vip.diandian.com/phb/1687/5-1.html
9.考驾照必读迪拜学车常见问题指南–迪拜人A:在国内有2-5年驾龄,可以减免10节课,也就是只需要上30节课。在国内驾龄在5年以上的,只需要上20节课。国内驾驶证需要先完成翻译公证,且报名需要国内驾照原件。 Q:在迪拜学车到底需要多久? A:从报名到拿照,根据每个驾校和个人情况都有所不同。比如Edi注重效率,在报名的当天就参加理论课的学习,如果恰好在周末http://www.dubairen.com/31788.html
10.2023年08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5名A.轮船:钢铁:运输 B.书籍:阅读:印刷 C.会议:方式:工作 D.筷子:吃饭:餐具 286.医院∶体检 A.驾校∶驾驶证 B.教师∶上课 C.教室∶学习 D.办公室31.参考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可用常识法解答。价格变动对需求影响较小的商品一定是价格提高了但人们依旧离不开这些东西,所以才会影响小,观察选项,B项皆是https://m.book118.com/html/2023/0827/6113152003005221.shtm
11.免费学法减分扫题软件大全免费学法减分扫题推荐下载PP助手为您提供免费学法减分扫题软件有哪些大全推荐,在这里我们为您提供免费学法减分扫题软件有哪些软件下载资源,免费学法减分扫题软件有哪些安卓版本、官方版本&老版本下载地址合集,还可查阅相关免费学法减分扫题软件有哪些攻略大全,欢迎到PP助手下载。https://wap.pp.cn/topic/822542/
12.学法减分神器app免费下载学法减分神器安卓最新版1.2下载《学法减分神器》是一款专注服务于驾驶员考证人群的学习软件。该软件拥有丰富的驾驶考试题库以及各类难题解析,以视频教学的形式帮助用户深入理解题目并解答,从而全面提升用户们的考试能力。 强大的功能特点 1. 简单易用:只需一键即可启动搜题功能,操作简便快捷。2. 大量题库:提供了庞大的驾驶考试题库,覆盖广泛,满足https://www.duote.com/android/1069583.html
13.科目一1000题全解答科目一1000题全解答是驾驶员考试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科目一1000题全解答可以帮助您快速通过驾校驾考一点通2025科目一科目四考试。 元贝驾考为您准备了科目一1000题随机试题模拟考试训练,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试题。点击试题编号,还能查看最全答案和解析。 https://jxedt.jsyks.com/g4e6c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