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合标(标准)电动二轮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进行登记和管理。上绿色号牌,不用考驾驶证。
拓展: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
已纳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力驱动,整车质量大于55公斤,设计车速每小时20-50公里,上轻便摩托车号牌(蓝色牌照);设计时速每小时50公里以上,上普通摩托车号牌(黄色牌照)。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需持有D、E、F机动车驾驶证其中之一;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需持有D、E机动车驾驶证其中之一。
电动三轮摩托车
已纳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力驱动,车辆符合该产品公告的各项技术参数,上黄色牌照,驾驶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D照。
超标电动车
(现已不在办理此类车辆上牌,只能备案登记,办理备案后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还能继续上路行驶)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或《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有关技术标准生产的车辆。白底红字号牌(已不再办理)。已有号牌的可以继续使用,未上户的必须及时备案。不需要驾驶证。
超标电动车备案范围:
2019年10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