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新申领驾驶证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
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第六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017驾考改革十大亮点
亮点1、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不必非去驾校
亮点2、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亮点3、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亮点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亮点6、理论考试、场考、路考可以连续考试不用多次往返
亮点7、驾驶证全国均可补换可以异地申领和审验
亮点8、驾照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亮点9、调整老年人体检年龄至70岁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亮点10、未来有望在更多国家持中国驾驶证开车
2017驾考改革最新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新规实施后的场内考试项目: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
限宽门、连续障碍、单边桥,这些最容易导致挂科的项目,明年起将不再出现在小车驾驶员考试中,现有的2年驾考期限也将延长到3年。桩考: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了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
场内:取消了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取消的项目中,单边桥、连续障碍、限时通过限宽门是目前驾考中学员最易挂科的项目,占总数的近70%。”场地考试现有标杆将全撤,为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场地考试中将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
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道路考试预约不得超5次另外,驾驶准考证明在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
每个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10次考试机会。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②虽然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是刚性的,但对闯红灯行为的认定则是审慎的、弹性的。对于“因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等特殊情况,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等特殊情况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情况属实可免罚。
③建议驾驶员遇到前方有大车的情况,应当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车距,以便看清交通信号灯。如果还是无法识别,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
故意遮挡号牌危害很大。司机故意遮挡号牌后,往往毫无顾虑地在公路上随意闯红灯、轧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特别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司机借着号牌被遮挡、污损而驾车逃逸,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新规定加大处罚力度,是出于对出行者生命安全的考虑。
②这项处罚规定中,“故意”两字最关键。有的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的情况就不算故意遮挡号牌。
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车在号牌处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或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了号牌的字母数字等,就算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三新手上高速最高罚200元陪驾有过错要担责①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前,是禁止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的。但随着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度加快,以及个人拥有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群众自驾车出行越来越多。
很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都要驾车出行,特别是自驾游等中长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不再限制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公路。
②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此次修订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驾车上高速公路,但设置了限制条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也是为了让有经验的驾驶人帮助实习期驾驶人积累驾驶经验,提高驾驶技能。
③对于无“陪驾”就上高速公路的实习司机,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设立检查点进行检查抽查。在实习期内违规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驾驶人,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如果陪同人员指使、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对陪同人员要根据其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其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④目前,交警部门正针对修订的《规定》研究具体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强日常监控。
不过,更多的还是要靠司机的自觉,毕竟新规是为了保护实习期驾驶员。四“记满12分吊销驾照”不准确①记分不是行政处罚,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记满12分就吊销驾照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②提高记分是加强驾驶人管理的手段之一,还应在源头上加强管理,包括考取驾照、驾照审验、实习期管理等,都会有不同的调整和完善。这次新发布的记分等规定,对个人来说提高了驾驶门槛、加大了惩处力度,会造成一些不便,但对社会来说,严格管理是为了促使每个驾驶人养成安全、守法、文明的驾车习惯,从而保障和改善交通环境。
五“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证”属误读①新规定中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②如果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则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则10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所以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是严重误读。③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部令不是一成不变的,公安交管部门会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国外好的做法,考虑我国的国情,不断调整完善。
2.驾驶证年审新。
新交规规定B2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违章扣分的,免年审。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任何公民如果想要开车上路,都必须要取得驾照,而取得驾照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驾照考试。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申请机动车驾照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年龄条件: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1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2)身体条件。
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
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第二,申请机关。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1)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2)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第三,申请材料。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申请程序。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曰期安排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