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电动三轮车需要“D”类驾驶证?石家庄交警集中答复涉电动三轮车问题
来自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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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新媒体平台收到大批网友留言咨询,现将大家关心的电动三轮车问题集中整理答复如下:
一、驾驶电动三轮车需要“D”类驾驶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GB/T5359.1—2019对摩托车的定义:
综上所述:日常道路上常见的电动三轮车都是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2022年4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载明了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及准予驾驶的车辆类型。
综上所述:驾驶电动三轮车须要“D”类驾驶证。
二、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条件
(一)普通家用电动三轮车
1、车辆要求:一是车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目录》公告的车型;二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机动车号牌;三是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
2、驾驶员要求:依法取得“D”类驾驶证。
3、通行要求: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需遵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第五条摩托车通行规定:摩托车(包括燃油、电动两、三轮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军用、警用、消防用摩托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通行限制。
(二)民生行业电动三轮车
1、车辆要求:悬挂民生行业专用电子标识。
3、保险要求: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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