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2012新生学生手册考题+答案形势与政策考试题目一、判断题(每题1分,25分):1.学生可在未报名注册情况下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有关课程,并在完成相应课程之后申请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学业证书。
(T)2.与我校签订了校际、院(系)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学校修得的课程可以申请转换为我校的课程。
(T)3.学生的成绩单上记载原始的学分、成绩,系统内部将按照转换后的学分、成绩计算学分及绩点。
(T)4.各专业主修专业确认的选拔的标准是全校统一的。
(F)5.有个学生大一上学期获得25学分,大一下学期获得30学分,但大二上学期只获得了7学分,此学生在大二上学期应该被退学警告。
(F)6.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原则,坚持学生申诉权受保障原则。
(T)7.受处分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本学年内可以评定奖学金及各种荣誉称号。
(F)8.处分决定应有选择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F)9.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
(F)10.违章用电、用火、用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给予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F)1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违纪行为的,可以减轻处分或者不处分。
(F)12.盗用他人名义冒领他人钱物的,除返还冒领的钱物外,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T)13.在进行科学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F)14.处分决定作出后,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校内予以公布。
处分决定无法送达时,学校采用公告方式送达。
(T)15.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每年的9-10月结合学生学年综合评价进行。
(T)16.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
(T)17.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T)18.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F)19.四年制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3.2万元人民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无息借款等在内的全部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4.8万元人民币。
(T)20.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自付利息。
(T)21.对于没有按照还款协议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行要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T)22.我校困难补助分为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3种。
(F)23.我校的专项补助不包括保险费补助、寒衣补助。
(F)24.获得各类外设奖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的第二年开学后,须填写学年小结表,总结上学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情况,由学生工作处反馈给捐资方。
(T)25.所有奖学金的奖金都能兼得。
(F)二、填空题(每题1分,30分):1.学生每学年注册2次,分别安排在秋学期和春学期。
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主修专业规定学制年限2年,超过者将不予注册。
2.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作为评价指标。
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Σ主修专业课程学分绩点除以Σ主修专业课程学分;百分制成绩95-100分对应绩点5.0,不及格课程对应绩点为0.3.重修课程不列入学分绩点统计,体育选重复课程例外。
放弃考试列入学分绩点统计。
4.因病住院或急诊留院观察者,可以申请缓考。
5.主修专业确认分大类内主修专业预确认和跨大类主修专业确认两个阶段,大类内主修专业预确认一般安排在5月初,只能在类内预确认。
跨大类主修专业确认一般安排在10月初。
6.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旷考论,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计入学分绩点统计。
7.学生在读期间出现一个长学期(秋冬或春夏)中修读取得规定课程学分不足12学分的,给予退学警告。
学生在读期间第二次出现退学警告,应予退学。
8.学生被退学警告后,后续学期学分修读良好,当获得总学分(含以往的补考成绩)大于就读长学期数乘以20学分,则解除以前的退学警告。
9.学校对学生修读主修专业课程情况进行毕业审核。
对所获总学分比该主修专业毕业规定达到的总学分少15个学分以内(含15个学分)的学生,作结业处理,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10.遗失学生证、校徽和火车优惠卡的学生,必须写明情况,提出申请,到学生所在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补办。
11.学生主修专业预确认时,当申请人数低于专业容量90%时,申请学生都作为预接受学生(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申请人数达到专业容量的90%时,各专业可预接受的人数控制在容量的90%以内。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需要申请学位者,应由本人在毕业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初审后报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由本科生院提交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工作委员会讨论讨论并决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12.学校规定,学生必须修读不少于9学分的外语类课程,并通过学校开设的大学英语Ⅳ级考试(部分艺体类及民族生、留学生专业除外)。
13.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1学分对应16学时。
网上学分认定系统于冬(夏)学期第6周关闭,逾期不予办理。
参加“3+1”项目的学生须完成并达到我校相应专业教学计划中毕业所规定的总学分数;学生须完成主修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达到的95%以上的学分数。
14.学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
除本人不可抗拒之原因外,开考后迟到2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论。
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15.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09年12月修订)(浙大发本〔2009〕113号)适用于具有浙江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16.学生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
考试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考试作弊,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出现两次以上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17.留校察看期为半年或者一年。
18.对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两种处分,在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前,学生有权申请听证。
学生申请听证的,向学校听证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浙江大学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19.处分决定送达违纪学生后,违纪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20.各类奖学金奖金分两次发放。
第一次在冬学期发放,第二次在夏学期发放。
21.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15000元。
22.学业优秀奖学金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第十六条规定评定,其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3%、8%和15%。
23.在经济困难生资格审查时,如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同时,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4.NSEP的中文全称是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搭建了平台。
25.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6.我校的助学体系是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贷、勤、补、免”五位一体,教育与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
27.根据困难程度,我校经济困难生设置为特殊困难和困难两档。
2.选课时暂未选上实验课,目前只有与已选课程时段冲突的实验课教学班还有容量。
此时要修读此实验课,不合适的安排是:(C)A.选择其它时段有容量的实验课教学班,如与其他课程冲突,先调换冲突的课程。
B.如果下学期循环开课,又不影响后续课程修读,推迟到下学期再修读。
C.等到网上补选申请阶段,提交针对原来教学班的补选申请。
D.选择其它时段有容量的实验班,如与其他课程冲突,且该门课程允许免听,则可办理免听手续。
3.正常情况下,学生每个长学期的最低获得学分、最低选课学分、选课学分上限分别是(C)A.12、20、40B.10、15、35C.12、15、35D.10、15、404.允许免听的课程有一定限制。
下面课程中可以申请办理免听手续的是(A)A.微积分B.毛泽东思想与邓小平理论C.大学化学实验D.社会实践5.下列叙述错误的是:(D)A.不管有没有通过课程考核,都可以重复多次修读该课程。
B.大学英语不能先修读高等级、然后再修读低等级的课程。
C.微积分、高等数学如果两门课程都修读,有效学分只能算一门。
D.出国交流不在校的学生,仍然可以以免听方式修读本校课程。
6.有关补考叙述错误的是:(A)A.“补考选课”类型的课程(也称“跟班补考”),由学校自动安排补课,无需学生操作。
B.补考最高只记60分(补及格)。
C.重修选课如果点击课程名称后没有出现教学班,是因为“补考资格”屏蔽了重修选课,必须先放弃补考资格。
D.如果本学期没开班,则不能补考选课,需要等到以后有开班的学期才能补考。
7.学费包括专业注册费、选课学分学费、教材费等等项目,其中选课学分学费实现预缴制,即先预交40个学分的学费,一年后再结算,多退少补。
9.不按本大类、本专业培养方案推荐的学年、学期修课,将部分课程推后修读,可能会碰到哪些问题?(ABCD)A.跨校区修读。
D.不再开设此课程。
10.下列关于免听政策和免听手续的描述正确的是:(D)A.免听就是免修该课程的意思。
B.除了实践、实习、体育类课程外,其他课程都可以免听。
D.免听的课程仍然要交课堂作业。
11.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选课、退课都有严格的期限规定。
那么当主修专业正式确认后,哪些课程还有机会调整?(C)A.所有秋季小学期、冬季小学期、秋冬长学期的课程。
B.只有冬季小学期、秋冬长学期的课程。
C.只有冬季小学期课程。
D.没有课程。
12.下列有关体育选课的描述错误的是:(D)A.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项目的学生,可以凭校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参加体育保健班。
B.同一个体育项目可以重复修读多次,获得多次学分。
C.体育成绩包括素质体测成绩。
D.4学分体育学分必需在一、二年级修完。
C.推迟其中一门课程到以后学期再修读。
D.要求任课老师允许他以论文形式考核。
E.办理缓考手续。
14.通识选修课的筛选处理会考虑每个学生已选中门数的因素,即已选上课程门数少的学生在筛选处理时具有一定优先权。
15.正式的主修专业确认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一般已是秋学期的中后期,关于选课调整的叙述错误的是(AD)A.主修专业确认后可以调整全部秋季小学期、冬季小学期、秋冬季长学期的课程。
B.主修专业确认后只能在冬学期开学初调整冬季小学期的课程。
D.主修专业确认后,秋季小学期、秋冬季长学期选偏的课程虽然不能调整,但是可以替换主修专业的课程。
16.下列哪些情况允许参加网上补选申请(ABCD)A.选课总学分低于22B.本专业当学期必修课程未选上C.毕业班学生D.搬校区后需跨校区修读的课程17.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分基本要求是:(A)A.125(四年制)165(五年制)B.120(四年制)160(五年制)C.130(四年制)170(五年制)D.135(四年制)175(五年制)18.哪一类免试研究生有外语成绩要求:(A)A.直博B.校内硕士C.校外硕士D.专业硕士19.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取消其推荐资格。
(ABCD)A.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B.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C.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D.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20.以下属于2012级学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除外)的通识选修课程修读要求的有:(AB)A.在“通识核心课程”中至少修读一门;B.在“沟通与领导类(课程号带“J”的课程)中至少修读一门;C.在导论类(含新生研讨课及学科导论课)中修满2学分21.以下哪些学生没有学籍:(ABCD)A.超过最长学制年限的学生B.毕业学生C.永久结业学生D.退学学生22.以下哪些属于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的行为准则》规定的行为准则:(ABCD)A.志存高远,坚定信念B.热爱祖国,服务人民C.勤奋学习,自强不息D.遵纪守法,弘扬正气E.诚实守信,严于律己23.在期末考试中,下列做法正确的是(D)A.手机关机后放在自己桌上。
C.用手机对试卷进行拍照。
D.手机关机并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考生座位附近。
24.根据《浙江大学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下列考生行为中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是(CD)A.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B.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C.借故暂离考场以得到答案。
D.违规使用电子工具或通讯工具。
B.出现两次以上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
27.下列属于减轻处分的情形的是?(BCD)A.违纪未遂的;B.主动揭发他人尚未被学校掌握的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C.主动中止违纪行为或采取措施减轻违纪后果的;D.被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纪行为的。
28.以各种手段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财物者,受到的处罚哪些不正确?(C)A.偷窃价值不足600元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B.偷窃价值在6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的,给予记过处分;C.作案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劝退处分;D.偷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的,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29.以下哪些处分是正确的?(D)替他人参加考试或由他人代替考试应给予:。
A.作留校察看处分;B.原则上不作留校察看处分,给予记过处分,并作结业处理;C.就业后3年内确有悔改表现或进步显著,经用人单位鉴定和学校审查批准,可换发毕业证书;D.给予记过处分,但不发毕业证书。
31.违反教学管理规定,旷课或擅自离校、教育实践环节擅自离岗者,受到的处罚哪些不正确?(A)A.累计3天以上,不满1周,不给予处分;B.累计1周以上,不满2周,给予严重警告处分;C.累计2周以上,不满3周,给予记过处分;D.累计3周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2.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ABCD)A.故意造成调查困难,制造障碍,妨碍调查取证;B.实施两次以上违纪行为的;C.在校期间已受过处分;D.对检举揭发人、证人或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
33.网络违纪者,受到的处罚哪些是正确的?(CD)A.盗用他人网络账号与密码的,根据造成影响的程度,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B.蓄意制作和传播病毒、垃圾邮件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C.在网络上蓄意诽谤他人,公开他人隐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D.破坏校网安全防卫系统,攻击、破坏公共网络服务设施的,非法进入网络系统,窃取、篡改信息数据的,破坏公共信息系统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网络及管理系统毁坏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4.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者,受到的处罚哪些不正确?(C)A.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B.被处以治安拘留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C.被司法机关处以罚金者,给予记过或者开除学籍处分;D.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的,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5.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D)A.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有关规定,擅自动用、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B.引起火警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C.造成火灾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D.可以随意使用电器,如热得快、电吹风等。
36.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行为,组织、策划、实施煽动闹事或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组织非法集会、游行,加入非法组织,参加非法组织活动,非法传教或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破坏安定团结者,且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哪项处分?(D)A.严重警告处分;B.记过处分;C.留校察看处分;D.开除学籍处分。
37.在开卷考试中,携带禁止的资料或工具者,给予何种处分?BA.口头警告;B.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C.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D.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精品文档38.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D)A.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有明显进步表现,察看期满后,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B.有立功表现的,可提前解除;C.继续违纪或重新违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D.有立功表现的,只可减轻,不可解除。
39.浙江大学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对于学分的基本要求为: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C)分。
A.30B.35C.40D.4540.各类奖学金评选的要求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至少需要达到(B)A.不合格B.合格C.良好D.优秀41.某同学大一时表现优异获得了当学年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5000元,但在冬学期第一次奖学金发放前,因违反校规受到学校处分。
请问该同学最终可获得的奖金为(C)A.可获得第一次发放的2500元B.可获得二次发放的2500元C.被取消应得奖学金D.可获得全部奖学金5000元42.以下各项中,一定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是(A)A.休学期间B.未成年学生C.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D.家庭困难户43.国家助学贷款可在毕业或中止学业2年内开始还贷,(B)年内还清。
A、4B、6C、7D、844.校内无息借款学生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借款的,给予(D)减免。
A、5%B、10%C、15%D、20%45.国家助学贷款总贷款额每年最多为(C)元。
A、3000B、5000C、6000D、8000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