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辆时,请认准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索要车辆合格证和正规发票;购买后,于30日内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落户上牌。
目前人们声称的“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轻便、普通)两大类,办理落户上牌时,有以下几类号牌:
1、“绿底白字”牌照电动自行车
此类号牌为真正意义上的电动车,驾驶时:
不需要驾驶证;
除驾驶人外,不可以载人;
需年满16周岁。
2、“蓝底白字”牌照
2019年4月15日,新的电动车标准出台后,此类牌照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属于轻便摩托车(需行驶证),驾驶时:需持有D证或F证或E证,均可;
D证:三轮摩托车驾驶证,允许驾驶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E证: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允许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F证: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允许驾驶轻便摩托车。
准驾车型不符的,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罚。
需年满18周岁;
驾乘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
3、“黄底黑字”牌照
此类牌照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属于普通摩托车(需行驶证),驾驶时:需持有E证或D证,均可;
驾驶两轮摩托车需持E证或D证,驾驶三轮摩托车需持D证。
黄牌的普通两轮摩托车,除驾驶人外,后面可载1人;黄牌的三轮摩托车,按合格证核定载人或行驶证签注而定。
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4、“白底红字”牌照“电动车”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白底红字”号牌属于过渡号牌,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不超过四年,对超过过渡有效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报废处理,不得上道路行驶。
也就是说,目前新落户的电动车牌照里不再有“白底红字”的牌照了,该牌照只是某段时期针对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性牌照。
重要提醒无国家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等,属于非法产品,不能申领车辆号牌,更不允许上路行驶。不在国家产品公告内、超过电动车标准、违规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
如您购买车辆,无法确定属于哪类车时,可以到各州(市)车辆管理所咨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