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考场。
三、采购方式
对建设好的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场以租赁的方式,开展德安县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根据考场承担的实际参考人数,科目二、科目三按照每个科目XX元/人次支付租赁费用。
四、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二)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名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至8月4日前,有意向者可到德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报名。
联系人:柳兵李书渊
联系方式:1507927669813879271001
2022年7月28日
一、场地组成及要求
1.1.1场地组成
考试场地应设置候考区、考试区、控制中心等功能性场所,并设置配套的停车区、服务区、公共卫生设施等服务性场所。
1.1.2候考区
候考区内应配备以下设施:
a)考生身份认证设备;
c)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设备;
d)用于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
e)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
f)数量足够的休息座椅;
g)饮用水、储物、公共交通线路公布等便民服务设施。
1.1.3控制中心
控制中心应符合以下要求:
a)配备用于考试过程监控的显示和控制设备;
b)配备门禁设备;
c)配备监控控制中心的视频设备。
2科目二考试区
2.1平面布置
2.1.1一般要求
考试区平面布置应按场地运行车辆容量和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数的需求布设,考试路线应合理顺畅,自然形成车辆流动。
2.1.2隔离
考试区与外界应采用物理隔离。
2.1.3视野
考试区内不应有妨碍考试车辆行车视线的障碍物,也不应有妨碍观察考试车辆的障碍物。
2.1.4项目衔接
考试项目衔接处应设置缓冲路段,缓冲路段长度应大于等于1.5倍考试车长。
2.1.5项目标志
考试项目前10m内应设置项目名称标志;施划项目名称的路面文字标记时,应设置在考试项目入口前且垂直于车辆行驶方向;需要时,可在50m外增设项目指引标志。项目名称标志参照GB5768.2中地名标志要求设置。
2.2考试项目设置
2.2.1一般要求
1.考试项目应按考试车辆尺寸分别设置,且设置项目应符合GA1026要求。
2.考试项目设施尺寸误差应在±1%以内,单边桥项目桥体尺寸误差应小于等于±10mm。
4.除非考试项目特别要求,道路边缘线和库位线宽度应为150mm,颜色应为白色或黄色,但同一条标线颜色应一致。
5.考试项目内不应存在项目图形要求以外的标志、标线及设施等。
2.3视频监控
考试区应设置视频监控,监控范围应覆盖整个考试区。
3科目三考试路段
3.1其他要求
3.1.2考试路段起点和终点应设置明显指示标志,路段中每公里设置里程标志,但不应设置项目名称标志。
3.1.3在通往考试路段的道路上,应设置明显的考试路线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式样应符合GB5768.2的要求。
3.1.4考试路段具有危险路段时,应在危险路段设置路侧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JTGD81的规定。
二、考试车辆
1.考试车型
考试车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a)普通三轮摩托车: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侧三轮摩托车;
b)普通二轮摩托车: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要求
2.考试车辆应设置明显的考试用车标志。
3.考试车辆安装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应符合GA/T1028.3的要求;安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应符合GA/T1028.4的要求。
三、摩托车科目考试内容
1.科目二考试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1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2桩考3通过单边桥
2.科目二考试评判内容
序号
考试
项目
检测评判项
判定结果
要求
1
通用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a
不合格
2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a
3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a
每次扣10分
4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a
扣10分
5
二轮摩托车行驶中脚触地a
6
桩考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7
碰擦桩杆
8
车身出线或两轮摩托车轮出线
9
每次扣5分
10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cm
11
行驶中车轮轧道路边缘线
12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50cm
13
14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
15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续)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cm
16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30cm,未超出50cm
17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
18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10cm~30cm
单边桥
车轮已驶过桥面起始位置,有一轮未上桥
20
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
21
3.科目三考试项目
1.路口右转弯2.直线行驶3.加减挡位操作4.路口左转弯5.直行通过路口6.通过公共汽车站7.通过人行横道8.通过学校区域9.变更车道10.靠边停车
4.科目考试评判内容
路考系统应具备的计算机辅助评判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
评判内容
01
通用要求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100
02
03
04
车辆在行驶中连续2次挂挡不进
05
行驶中空挡滑行
06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
07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08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未使用或错误使用使用转向灯
09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
-10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每次)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上车准备
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
起步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
直线行驶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
19
加减挡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
靠边停车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
22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
23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
24
25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
26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
-5
27
直行通过路口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
28
左转弯
29
右转弯
30
通过人行横道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
31
掉头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
32
变更车道
不按考试员考试员指令驾驶
四.数据安全管理
1.数据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应满足GA/T1028.1的要求。
3.考试系统软件应禁止提供屏蔽考试扣分项、修改考试成绩、修改考试参数设置等功能。
4.考试系统软件应禁止提供通过修改考试预约信息让不合格考生多次补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