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努力让群众学驾领证更便捷、更高效。
二、自考驾照怎么报名
科目一考试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对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之后与符合要求的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车管所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材料包括:
《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
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
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
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交警部门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之外,还要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全部符合条件的将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三、自考驾照流程
1、自学用车应符合这些条件:非营运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投保交强险。
2、随车指导人员应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包括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
3、学员上路训练应通过科目一考试,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并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上路训练需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辆上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提醒:自考驾照在平时练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和行人安全。
四、自考驾照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科目一、二、三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驾驶许可考试的实际成本支出核定。不同省市考试费用有所不同。
以北京市为例(收费依据:京发改〔2005〕2232号)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二)每人每次40元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三)每人每次60元
温馨提示:自学直考人员,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五、驾照自考规定
1、考前免费熟悉考试场地、流程
《意见》明确指出,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考试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另外,考试过程也得公开。《意见》明确,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直播考试视频,如果有考生质疑考试评判结果,是有权查询自己考试视频资料的。
点评:这种方法为大家提供自由学习练车的方式,同时也防止了防止考试作弊,但要注意驾车安全。
3、驾驶证全国均可补换
未来,当驾驶证丢了之后,驾驶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也可以异地进行驾驶证审验。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5、未来有望在更多国家持中国驾驶证开车
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6、理论考试、场考、路考可以连续考试,不用多次往返
《意见》提出,未来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这样,考驾驶证不需要像现在这样来回折腾很多次。
点评:以往的路考不通过就要约下次,现在可连续考试,大大提供了成功率。
7、驾驶证注销后再次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是,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