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4〕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二)报名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2024年度我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以上文件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名参加考试。
1.工作年限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
2.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一)注册和填报信息
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处理。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已经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报考人员本人在报名期间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154号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
(二)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及退出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网上缴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512号)规定,下列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64元;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2元;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5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64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4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64元;暖通空调专业考试(共四科)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2元;给水排水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9元;动力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
4.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
5.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64元;供配电专业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9元;发输变电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2元。
6.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83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
7.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
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73元;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各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
9.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各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9元。
(四)准考证打印
四、考试有关事项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上、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专业案例》(上、下)科目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参加上述科目的应试人员,需严格按照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专用答题卡首页指定区域,解答步骤按题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即题号对应的黑色边框之内)作答。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作答方式不变。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
六、考后核查
七、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