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今天(2月1日)上午,记者从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一名女子在考驾照时为通过科目一,利用微型纽扣式可视探头以及微型无线耳机进行作弊,不料被抓现行。
当天下午,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科目一考场上,考官在监考时发现,在其他考生都专注答题时,有一名考生却神色异常,考官觉得这名考生可能有点“不对劲”,于是立即上前查看。
经检查,考官从这名徐姓考生身上查获了微型纽扣式可视探头以及微型无线耳机一套,考场管理人员立即对该作弊考生采取控制措施。在证据面前,这名考生承认了利用电子设备和考场外人员串通作弊企图通过科目一考试的事实。
连云港交警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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