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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点
山东师范大学
10月21日—22日
曲阜师范大学
10月21日
烟台大学
潍坊学院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有科目不合格者可参加第二次考试。两次考试结束仍有科目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及所有科目考试。
二、考试程序
第一次考试报名缴费:9月28日—10月9日17:00。
第二次考试报名缴费:11月3日—10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于每次考试前3天,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缴费标准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完成。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考试是落实高校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新入职教师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对严格教师职业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教师按时参加报名考试,报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完成报名和考试。
2.遵守纪律,诚信考试。学校将遵守考试纪律情况作为检视师德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内容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附件1)。
请各部门、学院及时通知各位学员,认真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按时完成报名和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