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组织(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2018—2022年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桂发〔201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现将2022年度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二、培训项目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专业科目学习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课堂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等形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专业科目学时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三、培训考试和学时登记认定
除公需科目必修课之外,支持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选择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单位、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经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经历,可以进行学时登记。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班以及各国家级、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程序进行备案后组织的培训班,可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导入参加培训人员学习档案。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应及时对接导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四)证书打印。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培训和考试,可通过系统自主生成并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本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其中专业科目学时达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以上,经单位审验通过,可通过系统自主生成并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其申请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除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考试外,上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也将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二)用人单位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一)加强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管。专业技术人员要如实登记学时,对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登记的真实性、规范性把关,及时进行学时审验。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督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严格执行申报诚信惩戒机制,对学时登记弄虚作假的人员和单位,记入继续教育诚信管理档案并进行通报。个人用于职称申报的,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列入黑名单管理。
六、培训服务
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验、证书打印等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人工客服等服务。
2.个人学时登记操作流程
3.单位学时登记、审核操作流程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
培训考试操作流程
一、网络学习、考试流程图
二、网络学习、考试具体操作步骤
(三)网络考试。完成课程学习后才能进行该门课程考试,在【考试列表】中选择考试科目,即可开始考试。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培训通过。
(四)打印培训证书。通过培训的学员,在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界面中,点击【打印证书】,即可下载电子证书并打印。
三、网络培训电脑配置及网络环境条件
(一)操作系统:WindowsXP以上系统。
(二)建议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或IE浏览器8.0以上版本。
附件2
个人学时登记操作流程
一、学时登记
二、查看、修改、删除
三、提交审核
(一)提交至本单位审核。提交审核前,请仔细核查登记信息。勾选所有已登记的培训信息,点击【批量提交至本单位审核】(如单位有变动,请先在【我的信息】处,更改所在单位信息)。
(三)登记撤回。提交审核后,在【培训登记详情】会显示提交情况及审核状态,若该学时认定内容在“待初审”状态下仍可点击“撤回”进行学时内容修改。
提交后若发现提交到错误单位的,且仍在“待初审”状态的内容,可在【我的学时——学时登记】里进行删除后,重新选择正确的单位再进行提交。若已经审核通过才发现错误的内容,需要由单位管理员进行删除认定内容后,再重新登记、提交。
四、学时查询
在【培训总体查询】中可查看各年度公需科目学时、专业科目学时以及总学时,点击任意年度,下方列表即可展示该年度内所获学时的详细信息。
在【培训登记详情】中可查看本人在系统中所登记的全部学时信息及审核状态,点击“+”可查看审核进度。
??
附件3
单位学时登记、审核操作流程
一、登记
(一)逐条登记
点击【新登记培训】,根据页面提示将内容填写完整,点击“保存”。
(二)批量登记
(三)查看、修改、删除
如需检查或修改,点击“查看”或“修改”。如拟删除所登记的信息,点击“删除”。
(四)提交审核
登记完毕后,选择已登记的条目,点击“批量提交审核”,输入本单位的名称,点击“查询”,选择所在单位后确认提交。所登记的学时信息则会进入到【学时管理—专业科目学时审核】界面待审。
二、审核
(一)逐一审核
在菜单栏中选择【学时管理—专业科目学时审核】,可看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学时登记申请,以及单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登记的学时信息。
在操作栏中,点击“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相应学时;若选择“不通过”,须填写“审核意见”,说明不通过的原因。
(二)批量审核
勾选全部已核实的学时登记条目,点击“批量通过审核”。如不予通过,点击“批量不通过审核”。批量不通过审核需要填写“审核意见”,说明不通过的原因。
(三)查看审核结果
选择【学时管理—专业科目学时审核结果】,查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时审核结果。
选择【学时管理—专业科目学时审核结果】,查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时审核结果。查看审核结果时,需要先选择审核状态,系统设置的审核状态分为:待提交、待初审、通过认定、不予认定。选择对应状态后,可输入学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单独查询对应学时。
审核内容均可进行【删除】和【查询】。点击“删除”后,学员对应登记的内容将被删除,学员需要重新进行登记。温馨提示:若是已通过审核又被删除学时的,如已生成过《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则删除学时后原证书自动失效。因此,请单位管理员谨慎使用删除功能。
三、学时查询
选择【学时管理—专业科目学时查询】,查询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学时信息。查询具体某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时信息,可通过姓名、身份证号查找。
四、单位管理员/单位二级管理员设置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多的,可以通过设置二级管理员,分部门进行学时登记及审核工作。
(一)单位管理员管理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部门设置。
新增部门成功后,可回到【单位管理员管理】,对管理员进行部门分配。点击【修改】选择对应部门,保存。
被分配到具体部门的管理员属于二级管理员,二级管理员仅能管理、登记及审核该部门名下的学员信息。
温馨提示:建议单位设置保留一位总管理员,用于设置各二级管理员、分配部门、选择学员等。
单位管理员不选择部门的,则默认为单位总管理员。总管理员可查看整个单位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