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广西同步实施驾考新规热点回应东兴市人民政府

考核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理论考试更加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注重评判的科学公正,通过科技手段提高驾驶人考试管理水平;推行便利措施,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可一次预约、连续考试等。“新标准更加人性化,突出了驾驶技能实用性,也更加细致地考核考生驾驶安全问题,并不是增加难度,而是对驾考更加合理安排。”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交管处处长邓昆源介绍。

1、问:新标准实施后会大幅提升驾驶人考试难度吗?

答:新标准主要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比例,优化了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部分项目的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并未发生变化,如小型汽车科目二还是进行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等5个项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还是进行上车准备、靠边停车等16个项目的考试。实际上,新标准实施后并不会大幅提升驾驶人考试难度,因为新标准的操作要求和评判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需要,有助于增强新驾驶人安全文明素养,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如科目二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等项目,允许考生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操作,对中途停车的,由原来评判“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对大型汽车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等。

3、问:对大型汽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补考有哪些新规定?

答:对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对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

4、问: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情形后,还能继续考试吗?

答:不可以。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5、问:新标准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答:新标准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仍然有效。2017年10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全部按照新标准进行考试。

核心提示

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

调整部分考试项目操作要求,如科目二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项目增加“开启转向灯”操作要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科目三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增加“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更加注重从细节动作考核考生的安全文明意识。

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

理论考试增加模拟实景的内容。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或图片、视频等情景形式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对科目二倒车入库、桩考、侧方停车、单边桥、直角转弯、连续障碍项目,允许考生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操作,对中途停车的,由原来评判“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也强调了安全文明操作。如上车准备项目明确“逆时针绕车一周”要求;掉头项目增加“减速或停车以及开启转向灯”等要求;靠边停车项目增加“需要下车的,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缓慢打开车门,下车后关闭车门”;通用评判增加“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评判为不合格”,通过调整操作和扣分要求,更加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培养考生良好的驾驶习惯。

注重评判科学公正透明

新规规定汽车类科目二考试应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应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驾驶人考试管理水平。

新规还要求考场规范设置项目标志名称,科学设置标志标线,进一步完善音视频监控等考试监管设备,并增加音视频查询回访、考试车辆轨迹记录存储等功能。同时,通过考试监管系统,严格落实考试随机分配、抽查考试音视频、考试成绩实时上传等要求,确保考试过程规范透明。

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新规优化调整了考试组织,将小型汽车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调整为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对大型汽车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对大型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推行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等便利措施,实现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申请人可以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预约、考试、领证全过程,减少考生往返,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目前,全区总共有233个考场,其中,科目一考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109个,科目二考场67个,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57个。

有问有答

问:新标准实施后会大幅提升考证难度吗?

答:新标准主要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比例,优化了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部分项目的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并未发生变化,如小型汽车科目二还是5个项目,科目三还是16个项目。实际上,新标准实施后并不会大幅提升驾驶人考试难度,因为新标准的操作要求和评判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需要,有助于增强新驾驶人安全文明素养,提升安全驾驶技能。

问:科目二、科目三不合格还能继续考试吗?

问:10月1日前已报名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答:新标准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仍然有效。2017年10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全部按照新标准进行考试。目前,距离10月1日已不足1个月,虽然驾校会针对新规做相应的调整,但有些学员已无法10月1日之前预约考试。建议这些学员不要盲目扎堆预约驾考,其实只要踏踏实实练车,积累足够的训练量,就不需要在这个问题上有太多的担心。

问:以前有一个说法“考取了驾照,还不一定会开车”,新规是否对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有所帮助?

答:答案是肯定的。这次驾考的调整,是根据公安部的139号部令和驾驶员的考试培训大纲这两个内容同步联动产生的调整。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学员拿到驾照后,不敢开车、不敢上路。如果按照新的标准来执行通过考试,学员能得到更加贴近实际驾驶技能的培训,对于驾驶自信心应该会有比较明显的提高。驾驶人如果有了自信,在实际道路上行驶时心态就能放松下来。

驾考新规中的新内容

科目一

理论考试中,突出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内容的考核。不论哪种车型,地方性法规占比均为10%。

科目二

通用要求:

●不按考试员指令行驶,不合格;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不合格;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每次扣10分。

倒车入库:

●倒车前,未将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不合格;

●中途停车超过2秒,每次扣5分。

曲线行驶:

●未新增评判项目。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道路边缘线超出50厘米,不合格;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每次扣10分;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道路边缘线超出30厘米,未超出50厘米,每次扣10分;

●起步时,车辆后溜10厘米—30厘米,每次扣5分。

直角拐弯:

●转弯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完后不关闭转向灯,扣10分。

侧方停车:

●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每次扣10分;

●行驶中车轮触轧车道边线,每次扣10分;

科目三

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不合格。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不合格;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不合格。

超车: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不合格;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不合格;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不合格;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不合格;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其他: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厘米,不合格;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时,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不合格。

THE END
1.2019科目三新规10月1日是什么?科目三新规现在就已经实施了哦,科目三的考试内容:1、包括上车准备,逆时针绕车一周,上车系好安全带,打开左转向灯,挂好挡位https://3g.china.com/auto/mip/220241.html
2.驾考新规10月1日实施入库和侧停将有时间限制3.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情形后,还能继续考试吗? 答:不可以。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4.新标准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答:新标准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仍然有效。今年10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https://m.loupan.com/nn/news/202003/2863741
3.2020驾考新规10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全面解析改革要点与影响2、2020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新规定正式实施,为考生提供了更多便利和选择,小型汽车驾驶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仅需凭居民身份证即可在全国任意地点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3、考试车型虽无重大变化,但考试操作要求及评判标准进行了细致调整,针对考生关注的科目三考试http://www.qicaigushangcheng.com/3E60cE5F3349.html
4.10月1日起,全新车管所规定:“4+3”新条例,车主伙伴们务必关注不知您是否还记得,自今年十月一日起,《机动车登记规定》正式实施,给广大车主带来了诸多便利。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完善了汽车注册手续、资料等方面,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汽车注册服务。 不过,您听说了吗?从十月一日开始,《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https://www.yoojia.com/article/10128234462776117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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