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科目一考试的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根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达到90分才能视为合格。
第四十七条还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仍不合格,则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是,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需要在十天后才能重新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如果在第五次考试中仍未能通过,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