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湖北考区)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网上交费和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支持手机端报名和交费)。
(一)提交报名信息
已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加试外语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导游资格证或电子导游标识复印件。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各考点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分为景点讲解及知识问答,并测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抽签景点5个:1.长江三峡、2.神农架、3.武当山、4.黄鹤楼、5.大别山。
参考资料: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教材全套共5本,分别为:
《政策与法律法规》(第8版)
《导游业务》(第8版)
《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第8版)
《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第7版)
《湖北导游服务能力—现场导游(科目五)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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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点设置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核发“导游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发证人员核验。
九、其他报考事项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4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十、考前培训
十一、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顺利举行。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落实专门负责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开支、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开展工作。
(二)落实考务责任。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组织考务人员加强对考试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