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中西部本科院校之一。
学校成立于1951年,其前身是1946年我党在东北解放区建立的松江省立行知师范学校,经历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1951——1956)、哈尔滨师范学院(1956——1980)时期,1980年更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2000年呼兰师范专科学校、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并入,2002年黑龙江省物资学校(黑龙江省物资职工大学)并入,组建成新的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以“行知精神”为代表的大学文化,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提高质量、创新发展。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称号。
学校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30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亿余元。建有以文博馆为核心的四馆一体的展览中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890万册,是“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学校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突出教师教育特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三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国家级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3门。获批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教学改革成果奖百余项。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为社会输送了40余万名各类优秀人才,涌现出一批世界和全国知名的优秀人物:“全国优秀教师”宋立志、“全国道德模范”张丽莉、“全国劳动模范”王惠生、“感动中国人物”秦艳友、“世界小姐总冠军”于文霞、“中国象棋世界冠军”王琳娜、“世界速滑锦标赛冠军”王北星、“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速滑冠军”付春艳,一大批校友成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和社会精英,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为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6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龙江学者”10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9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3人,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24人,省级教学名师14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17人。
学校充分利用地处东北亚中心的区位优势,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先后与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波兰、韩国、巴西、埃及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71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学校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苏里科夫美术学院联合成立了黑龙江省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美术学院”。在海外创办了4所孔子学院,其中伦敦中医孔子学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并成为全球首批示范孔子学院。学校被国家汉办评为“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招生院校和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基地,是“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机构所在地。学校是承担国家汉办海外巡演任务最多的高校之一。
学校大力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覆盖全省的G-U-S教师教育联盟,推进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小学校联合培养教师教育人才。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期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地位,支持建设的哈尔滨音乐学院、青冈实验中学和顺迈学校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连续32年承办“哈夏”音乐会专场演出,建成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和哈尔滨国际油画交易中心,积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学校在高教强省“五个服务计划”、“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计划”和扶贫等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建设高校高端智库,通过成果转化、政策咨询等形式,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黑龙江省“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全国,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为基本遵循,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国内一流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报考须知
一、招生概况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二)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除外)的报考条件同(一)。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除符合(一)中1、2、3、4各项的要求外,必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择为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另需提供《定向培养合同书》(见附件)。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专业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
3.注意事项:
(1)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有哈市户籍的但是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应届生除外)网报时必须直接选择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2314)。户口不在哈市且不在哈市工作的考生,请按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报考点,以免影响报名是否成功。我校将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严格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点选择条件,对于弄虚作假者,不予确认。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准考证发放: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科目二: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科目三: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科目四:业务课二
12月28日上午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科目(科目代码为5XX)。
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七、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含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汉语国际教育、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为“英语一”外,其它均指定为“英语二”。
报考问答
一、外地考生如何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二、考生如何报名
答: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缺一不可。
三、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如何进行可否在外地进行术科考试
四、研究生报考类别、录取类别有哪些各类别有何区别
答:1.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非全日制学习,考生报考时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五、研究生学制如何
六、是否允许跨学科报考
答:我校接受考生跨学科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录取时无需加试任何科目。入学后须补修所学专业三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七、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准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八、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否可调整
答: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科学调整。
九、2020年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答:2020年报考人数为7043人,录取2013人。达到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择优录取。
十、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十一、对体格检查的要求
答:考生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十二、如何选择导师
答:报名时只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不选择导师。新生入学后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及《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管理办法》确定导师。
十三、是否提供参考书和历年自命题试题
十四、哈师大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十五、哈师大报考点设置
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为“2314”,受理范围为户口在哈尔滨市(户口在哈市,但是在外地就读的应届生除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
十六、哈尔滨师范大学学校代码为“10231”。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研究方向前标有“(非全日制)”字样的方向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余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
220音乐学院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01-04方向:音乐分析参考书目:1.《和声学教程》,[苏]伊·斯波索宾等合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和声分析教程》杨通八著,上海音乐出版社;3.《曲式精要》范乃信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4.《音乐的分析与创作》杨儒怀著,人民音乐出版社。“中西音乐史”参考书目:1.《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楠、周柱铨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2.《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
05方向:1.《外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欧建平,高等教出版社;2.《中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冯双白,茅慧,高等教育出版社;3.《现代舞欣赏法》欧建平,上海音乐出版社;4.《舞蹈艺术概论》(修订版)隆荫培、徐尔充,上海音乐出版社。
13510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初试:“音乐分析”参考书目:1.《和声学教程》,[苏]伊·斯波索宾等合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和声分析教程》杨通八著,上海音乐出版社;3.《曲式精要》范乃信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4.《音乐的分析与创作》杨儒怀著,人民音乐出版社。“音乐基础综合”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大学音乐综合教程》,19—25章,尹经民、杨吉慧、张红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
04511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音乐):初试:1.郁正民《中学音乐教学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尹爱青《学校音乐课程导论与教材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1年招生简章中导师按研究方向分布情况
全年周末班+暑期集训
大学预科班
线上直播线下面授+暑期集训,舞蹈、音乐考研院校针对性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