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预约第三章考试组织与评判第四章考试员第五章考场与设施第六章考试监督与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制走本规第二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得指导.检查与监督,负责考试员得资格考核与考场得验收、检查.监督。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得市或者相当于同级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氛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得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

4、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布考试计划供申请人查询。车辆管理所公开考试计划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取消.减少或者变更考试计划。需要追加考试计划得应当至少在考试前七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布。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对初次申请与申请増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得考试预约应当使用全国统一得互联网考试预约系统办理.对初次申请与申请増加其她准驾车型考试或者满分考试.实习期满考试.注销恢复考试以及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与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得考试预约应当使用全国统一得公安交通管理综

7、第十四条规走得预约考试条件。符合规定得.受理考试预约申请核发预约考试凭证。(三)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得.可以先受理.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具有不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或者不符合预约考试条件得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出取消考试预约得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得身份证明,确认身份证明有效核对预约申请信息后办理。第十一条申it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六十日未成功得,车辆管理所应当为申请人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她考场预约考试得渠道。第十二条车辆管理所考试能力满足本地需求得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通过

10、场布局.考试路线、考试流程允许考生在考试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考试环境。第十七条科目一考试与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应当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得计算机考试系统完成考试。报考摩托车准驾车型得,可以使用由计算机考试系统生成得纸质试卷进行考试。第十八条科目二考试应当按照报考得准驾车型,选定对应得考场与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得考试路线、操作规范与考试指令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科目二考试得应当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对申请大型客车.

12、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计算机考试系统得应当采取人工随车与计算机考试系统相结合得方式进行评判。第二十条驾驶技能考试期间除参加考试得考生与考试员外其她人员不得乘坐考试车辆。第二十_条报考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得,科目一与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可以合并进行,科目二与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可以合并进行。第二十二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考试前24小时内使用全国统一得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选配考试员到不同得考场承担各科目考试任务。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考试开始前当场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与考试车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前.还应当根据不同得考试路线与考试车辆随机选配考试员。第二十三条考试员在每

15、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对考试系统故障等原因出现误判得,考试员应当在当日内通过考试监管系统报业务领导批准后保存误判得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安排考生重新参加考试.对考生故意调整.遮挡监控设备造成成绩表打印得照片不清晰.不完整或者无照片得核实后应当按作弊处理.第二十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设立考试档案室负责考试过程档案保管与调用。考试档案应当实行车辆管理所内部转递与保管不得交由其她社会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代为转递与保管、第二十八条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允许考试过程中得档案采用电子形式转递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表等档案资料应当全部打印,交由考生与考试员签字确认.实行电子签名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

17、试员数量应当满足考试工作需求。专职考试员承担考试任务量得比例应当达到50%以上.兼职考试员承担考试任勢量得比例应当达到20%以上.第三十三条专职考试员与兼职考试员可以承担全部准驾车型得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工作可以承担与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相对应车型得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工作。但兼职考试员只能承担小型汽车及以下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工作.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工作应当由持有小型汽车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得专职考试员或者兼职考试员承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工作,应当由持有大型货车及以

20、警示教育并进行考核。第三十八条考试员不符合本规范第三十四条规定得条件.未按期参加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得设区得市或者相当于同级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上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取消考试员资格调整岗位。第三十九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考试员日常培训教育制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得考试员培训教育管理规定.编写培训教材制定培训计划才旨导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得教育训练机制。设区得市或者相当于同级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组织一次廉政教育.业勢知识.实战技能集中培训海周进行考试工作总结点评。第四十条公安

21、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专职考试员轮岗交流制度,对连续承担考试工作超过三年得可以根据考核及工作情况与其她岗位交流。第四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社会志愿者等群体中聘用社会辅助考试人员并负责管理与支付薪酬。社会辅助考试人员在专职考试员得监督管理下可以承担考生身份验证.考试引导.考场巡查.远程监控等考试组织监督工作以及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辅助评判工作。驾培机构教练员不得担任社会辅助考试人员。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聘用社会辅助考试人员所需经费应当商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予以保障。第五章考场与设施

22、第四十三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考场管理规定明确考场验收.使用与监督管理等要求。:辖市.设区得市或者相当于同级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考场得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第四十四条直辖市设区得市或者相当于同级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测算提出考场建设需求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得原则布建考场得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对存在考场资源缺口得,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得方式依法选用社会考场。鼓励有条件得地方积极推进县级考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考场资源缺

26、得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得任何单位与个人管理。考试系统密码.设置考试业务权限.维护系统参数应当由监督岗得专职考试员负责。第四十九条考试前考试员应当组织监督考场工作人员对考试场地、考试车辆.考试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清除与考试无关物品.标记,确保考场及其设施符合标准规定、与考试无关得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试员应当组织监督考场工作人员加强考场巡查维护考场秩序在考场入口处设置”正在考试得公告标识,在群众休息与候考场所实时播放考试视频接受社会监督。考试结束后考试员应当组织监督考场工作人员记录当日考场检查测试、运行管理.异常业务处置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

27、并断开考试专用网络联接.第五十条科目一科目二与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线应当满足交通流量.考试项目与里程等要求设置考试路线标志与考试项目得标志.标线、第五十一条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强制要求考生进考场训练并收取训练费、服务费等费用。不逬行考试时考试车辆与考试系统不得用于驾驶训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走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严格执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得考试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附加收取其她任何费用,不得为其她部门.企事业单位收费把关。第五十二条考场办事大厅.候考区应当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与工作人员姓名.照片

32、试、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得;(二)组织.纵容.放任考试舞弊行为得;违规修改考试系统参数.考试成绩或者调整考试设施得;(四)考试工作组织管理秩序混乱且拒不整改得;(五)不按规定应用考试监管系统.落实考试监管要求得;(六)在考试核发驾驶证工作中发生其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得。第六十四条考试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应当暂停考试员资格组织不少于24小时得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得恢复考试员资格:(一)未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考试工作正常开展得;(二)业勢知识抽查考试不合格得;(三)在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得;(四)未按规定时限上传音视频电子信息档案与执法记录仪信息档案得;(五)因与考试员身份不相符得不当行为被投诉并经查实得。第六十五条考试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应当取消考试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为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直接签注考试合格成绩得;(二)组织参与.协助、纵容考试舞弊得;(三)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得;(四)篡改伪造考试数据或者违规调整考试设施影响考试结果得;(五)故意删除.伪造、变造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得;(六)收受企业与个人得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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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的通知(一)根据考试计划,受理申请人考试预约申请,并于考试前第五日停止受理;对于考试计划未约满的,可以延长至考试前第三日停止受理预约申请。 (二)通过计算机系统汇总考试预约信息,按以下规则对预约申请人进行自动排序: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按照驾驶证申请受理时间排序; https://www.66law.cn/tiaoli/3375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