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新规的科目二考试将现行的科目二(桩考)和科目三(场内项目考试)的项目合并。共有10个场内项目:桩考(即为倒杆)、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4月1日后,科目二考试内容为桩考加其他三项场内项目(2+1),其中半坡定点停车起步、侧方位停车这两项为必考项目,还有1项为抽考项目,在剩下的7个项目中抽选。
考试规则: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桩考中停不扣分,熄火1次扣10分,熄火2次不合格。
桩考连续两把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场内项目考试。桩考第一把不合格可当场补考,桩考当场补考通过的,场内项目如不合格,不再当场补考,须预约下次补考并收取补考费,但桩考成绩给予保留。
桩考第一把通过的,场内项目如不合格,可当场补考;场内项目当场补考未通过的,须预约下次补考,但桩考成绩给予保留。
变化:与现行的考试办法不同的是,桩考中停不扣分,而现行办法桩考中停两次即为不合格。另外,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等场内项目的考试也实行了全程监控,考生独立驾驶(车上无考试员)。
科目三
考试不少于10项
考试内容:科目三是新增加的一个考试项目,基本项目有13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考试规则:满分为100分,80分合格,各驾校自带车考试。考试要求项目不少于10项,其中20%的考生抽考夜间或低能见度气候。
变化:上车准备为必考项目。上车准备指,学员绕车一周,检查车况,起步前检查仪表并报告各仪表工作状况,请示考官能否起步。在实际路考中,大客车、大货车要全部参加夜间考试,小车有20%要参加夜间考试。夜间考试的内容包括如何打近光灯、远光灯,如何交会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