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有以下记12分的情形: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2.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百分之二十以上。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情节尚未构成犯罪。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驾驶证等。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有以下记6分的情形: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但未达到百分之二十。
3.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
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规停车。
5.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
6.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物品时未按规定行驶或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8.其他如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会车等违法行为。
三、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有以下记3分的情形: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或违规载客。
2.驾驶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一定比例。
3.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4.行驶速度超过规定但未达百分之五十。
5.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最低时速。
6.其他如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超车等违法行为。
四、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有以下记2分的情形: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2)将机动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3)驾驶无牌照或无效证件的机动车;
(4)挪用或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
(5)涂改、伪造、非法获取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使用失效的证件;
(6)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非法驶入;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转弯;
(8)不按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停车;
(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停车后,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机动车驾驶员的某些其他违章行为会被记6分、3分、2分和1分。具体的记分项目包括不按规定停车、逆向行驶、饮酒后驾驶车辆等。
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常见的交通事故违章行为,主要包括超速行驶、违规变道、闯红灯、逆向行驶和违章泊车等。这些违章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