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一、规范完善现行培训收费政策
(一)基本车型培训费基准价格保持不变,C1车培训费基准价格连续执行2600元/人·期。考虑到各地市场差异,适当放宽浮动幅度,由现行上下浮动20%扩大为30%,其中济南、青岛市可浮动40%。其他车型培训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下放部分车型培训费价格管理权限。城市公交车A3、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车C5及摩托车等驾驶员培训费标准托付各市制定,报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备案。
(三)适当放开特需培训服务收费标准。学员有特别培训需求的,其收费标准由学员与培训机构依据特需服务内容协商确定。详细方法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二、严格规范培训收费行为
(一)除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教材可按定价另行收取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和其他费用。
(二)对考试不合格学员连续培训的,培训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对中途退学的,应当根据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
(三)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应与学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事项,使用税务票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交通运输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市要加大对培训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对独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及质价不符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xx年3月31日。
驾校教练员连续教育培训问答1.怎样网上报名参与驾校教练员连续教育培训
审核后你会在网上自动排队。达到一个班的数额后网络会自动给你的手机发送“报到短信”。
驾校教练员连续教育原来由各地市组织,自20xx年10月起改为网上报名驾校教练员连续教育。
2.驾校教练员连续教育学习几天
答:报到学习考试一共三天。
第一天报到,后两天学习考试。
3.参与驾校教练员连续教育培训几点报到
答:按短信提示的日期前来报到。
报到时,需要办理验证、照相、交费、领教材等各个手续,迟到会无人受理,请按时报到。
4.报到需要带什么
答:报到需要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教练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需将三证复印到一张纸上(身份证需正反面,驾驶证需正本副本。若是老证换新证多带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其他状况现场询问报到老师)。
5.报到那天因个人缘由去不了怎么办
6.驾校教练员连续教育培训学费多少
答:驾校教练员连续教育培训学费400元,包含食宿一共大约800元左右。报名地点无法刷卡,请带好现金。
(统一开具发票,发票会在最终一天考试前由班主任上课统一发放。)
7.回程车票买几点的
答:第三天下午1:40开头考试,估计下午3:30全部考试完毕,
建议购买下午4:30以后车次的车票。(考试入场挨次会依据地市由远及近支配入场)
8.驾校教练员连续教育培训报到地点在哪里
答:“短信报到通知”里已经很清晰。详细如下:
1、山东交通学院北门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8号长途汽车总站西行2公里。山东交通学院北门进入右行200米即是。
2、山东交通学院南门沟通中心地址:济南市天桥区交校路5号长途汽车总站乘12路公交车到交校路站下车,往东行500米山东交通学院南门进入即是。
温馨提示:肯定看短信地址内容去找。山东交通学院比较大,有的人找考场去了。考场与培训地点不一样。地址不知道可能会走弯路。(详见附件三)
9.为什么一起报名的,有人没收到短信
答:1、报名网站系统按报名人数支配期数,即便一起报名,也会消失没有被分到一期来学习的可能。
2、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时没有完善手机号,如手机欠费停机,手机号更换,留的是做记号等都会造成没有收到短信的状况。
申请连续教育报名后肯定要在左上角“信息修改”页面把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完善后再提交连续教育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10.不按时参与连续教育培训对教练证有何影响
答:《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只要在换证周期内未有惩罚或准时参与连续教育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般只要教练证到换证周期就会自动办理换证手续的。否则将会消失封卡现象,即过期作废。
1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练证连续教育、换证是如何进行的
答:依据规定,教练证依据培训类别不同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教练证和道路运输(客货、危急货物)驾驶员培训教练员教练证两种。两种类别不同,学问技能结构均不同,因此自20xx年8月起进行同号分类管理。道路运输(客货、危急货物)驾驶员培训教练员教练证自初领日期起,6年为一周期。请这类伴侣,准时在换证周期结束前网上报名参与道路运输(客货、危急货物)驾驶员培训教练员教练证连续教育。方法同上述驾校教练员。
12.驾校教练员连续教育培训有何法律依据
答:驾校教练员除自身需要提高自我素养外,还有如下法律法规:
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其次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学问、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养”。
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其次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状况、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排行状况、参与再教育状况、不良记录等”。
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未根据规定参与驾驶新学问、新技能再教育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根据规定接受驾驶新学问、新技术的教育,提高职业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