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青海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7.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注意事项
三、报名方式及缴费
2.现场确认: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实行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在现场确认期间(12月11日-15日)携带相应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予补办。禁止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个人替代考生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现场确认只负责受理考生面试报名身份信息确认工作,考生学历信息审核将在教师资格认定阶段完成。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青海省户籍考生: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4)原件。
(3)青海省户籍,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4)原件。
(4)人事关系在青海省的外省户籍考生: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附件5);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3.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面试300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4.注意事项
考生需提交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白色背景,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应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现场确认,须在确认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现场确认。超过确认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共11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共17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共16个学科。
5.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
(二)面试大纲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面试大纲见附件3。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五)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面试考点
面试考点设置在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参加2018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8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3.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青海师范大学:0971-6362329
青海民族大学:0971-8802040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0971-6304309
附件:
1.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点信息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