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伙儿对驾驶证的使用有这么多疑问
确认过眼神
你们是我要帮助的人
蜀黍就给大家讲一讲驾驶证
来一篇不参半点水分的干货
驾驶证常见问题答疑:
如下图所示: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员应在有效期满前90天内办理期满换证。
驾驶证期满换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原机动车驾驶证;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换证方式
交警分局或市(县)交警大队业务窗口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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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过期多久作废
过期不到一年的,可以正常换证;
过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驾驶证注销可恢复,可以通过考试科目一后恢复驾驶证;
过期三年以上的,驾驶证注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驾驶证逾期不参加审验,超期仍驾驶机动车等行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补办需要准备的资料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两张一寸白底彩照。
补办方式
注意事项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照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其它准驾车型(如C1、C2、D、E、F等)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扣满12分的,不存在每年审验的问题,只需驾驶证到期换证;
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也就是说,如果初次领证日期为2015年9月16日,则记分周期是当年的9月16日至次年的9月16日。
这个时段内只要累计不记满12分,并且已缴纳罚款,记分会在每年9月16日清除。
如果记分没有达到12分,但是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则会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但是,如果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就好好准备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现行法规已经放宽到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无驾驶证副页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而有驾驶证副页无驾驶证(正本)同样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时无限定或限定已解除的,可以再次申请,是否需要再次考试依据注销原因而定。
根据139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
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体检证明、本人申请注销、本人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等原因被注销的(但不包括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考试通过后即可获发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139号令第七十七条规定:
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被注销后两年内,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恢复驾驶资格。70周岁以上驾驶人或C5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未超出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提交体检证明后即可恢复驾驶资格。
其它原因被注销可以再次申请的情形,均需进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