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重庆渝教九隆供应链有限公司采用派遣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人,派往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3.学历条件:已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5.有完整的人事档案,并能确保在试用期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单位指定的人事档案存放点。人事档案不得缺失学籍档案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8.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12.受过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
1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6.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7.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1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在报考前,请先核实自己的人事档案情况,确保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报名。在试用期届满前,如不能调取人事档案到指定保管地点或人事档案不完整的,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已录用的,单位有权随时解除。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殊岗位)、面试、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渝隆大厦17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类型,内容包含、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安工作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不提供任何参考复习资料,重点考核应聘者平时积累、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
(四)体能测试
重庆渝教九隆供应链有限公司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测人员(小于1:4比例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特殊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者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小于1:3比例的,则体测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通过型项目,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是否符合岗位需求。测试结果当场向考生公布,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六)面试
1.参加面试者在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小于1:2比例的,则体测(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制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的为第二优先顺序(同一岗位设置有多个优先条件的,按先后确定优先顺序),其它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基本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考生在体检后开展心理测试(采取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原因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司官网、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研究决定;如递补,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实习期(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聘用条件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二)公司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每年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并配发服装。
五、附则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司为本次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