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株洲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日
株洲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有利于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有利于引导初中阶段教育教学;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组长:吴安浩
副组长:毛大训、李建国、吴春雪、徐晓芳、刘永东、夏立威,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基教科、学生工作科、发建科、督导室、民办科、教师科、教科院、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及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副局长。
设立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招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基教工作副局长兼任,负责协调教科院、教育考试院及各部门工作;副主任由基教科长兼任。
3.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制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考试政策的宣传和实施,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负责中考成绩的运用和评价。
4.市教育局教师科负责中考命题专家库建设。市中考命题专家库必须由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能力强、教学教研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组成。
6.市教育考试院全面负责组考与阅卷工作。
三、考试报名
四、学业评价内容及评定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评价内容由学科考试、学科考查两部分组成。两项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生毕业评定的依据。
(一)学科考试
2018届初中毕业生参加的学业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和艺术(体育和艺术由学生工作科组织实施,体育成绩纳入学业成绩“文体综合”维度,艺术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能力”维度)九科,2019届初中毕业生参加的学业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二科。语文科目卷面分为150分,数学科目卷面分为120分,英语科目卷面分为120分,其中听力占20分,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目卷面分均为100分,均实行闭卷考试。体育科目为50分。
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英语听力科目实行免考,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湘教通〔2013〕501号》文件执行。聋哑学生的英语口语考试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考试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二)学科考查
考查科目包括理科实验考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含劳动技术操作考查、信息技术上机考查等),语文口语交际能力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考查,音、体、美考查等。各学科考查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管理,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要逐步实行人机对话考查。考查成绩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见《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五、命题与制卷管理
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命题和制卷。
(一)命题原则
总体要求:试题要充分体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要求,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贯彻新课程理念,切合教学实际,不出偏题、怪题,同时引导学校摒弃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教学方式。
2.强调学科核心素养立意,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重视考查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法的改革。
3.注重考查学科核心知识和通用方法,注重考查实验操作技能和学科精神,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结构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
4.难度适中,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株洲实际,整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55-0.65之间。
(二)命题依据
《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和各学科课程标准。
(三)学科命题要求
1.语文试题要更加突出母语学科的基础性重要地位,综合考查语文核心素养,体现语文学科的工具性、人文性、综合性与实践性,充分发挥考试的育人功能和“导向教学”的功能。试卷结构采用语言文化知识的积累运用+阅读鉴赏+写作的形式。基础知识考查应放在实际语言环境中,尽量避免纯粹知识的考查。阅读鉴赏以课外文字材料为主,注重考查学生筛选整合信息、理解感悟、审美鉴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作文命题不设审题障碍,着重考查学生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交流、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看法的能力。作文题应从学生实际出发,让学生有话可说,命题形式为命题作文或半命题作文。
3.英语试题体现德育为魂、公平为主、能力为重、基础为先、创新为上,综合考查学生的语言能力、文化意识、思维品质和学习能力等学科核心素养的理念。既考查学生在一定的情境中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也考查学生理解和鉴赏中外优秀文化的能力、用英语讲中国故事的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学习能力、思辨能力和创新能力。
英语试题的设计要充分考虑英语语言在现实生活中的使用情况,在选择语言素材时,尽量使用真实、地道、典型的当代英语素材;合理配置主观题和客观题;要使英语水平发展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英语学业成就都能得到全面、公正、客观、准确的评价;试题内容和载体的选择以及题型的设计要与学生的认知水平相适应;要避免因学生生活经历的明显差异而影响试题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力求使整卷能够科学、准确、全面、公平地考查学生的英语学业水平。
注重科学思维及科研方法的渗透,考查科学思维能力。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作出正确的判断,并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能够独立地具体分析和研究实际问题,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其条件;能够把一个复杂的问题分解为若干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间的联系;能够运用物理知识以及抽象概括、类比比较、分析综合,归纳演绎、建构模型等方法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突出物理实验和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能独立完成教科书所列的物理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能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处理问题。
物理试卷对学生的考查要“知识”、“能力”和“素养”并重,要尽可能地体现“物理观念”“科学思维”“科学探究”“科学态度与责任”等四个方面的物理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
5.化学试题注重考查学生对最基础的化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如“身边的化学物质”中的H2、O2、C、CO、CO2、Fe等具体物质的性质、制法与用途等。
注重对化学学科思想及学生思维能力的考查,体现对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
初中化学学科思想:重点考查微粒观、变化观、守恒观、实验观和分类观。
初中学生思维能力:重点考查类比思维能力、归纳推理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
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变化观念与平衡思想、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科学探究与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社会责任。
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实验能力考查的力度。如对学生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试题的呈现形式通常是展现一个完整的科学探究过程,重点考查学生针对科学性问题提出猜想的能力;考查学生设计和实施科学实验的能力(包括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数据分析、处理等方面的能力);考查学生解释和表达科学探究结果的能力。
6.生物试题重视基础知识考查。生物学科命题不过分追求对知识的全部覆盖,要聚焦大概念和重要概念的考察,能理解所学知识的要点,把握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形成知识的网络结构;命题在以真实情境和典型关键事实为基础上,体现对概念的理解、迁移、应用;在落实理解概念的基础上渗透生命观念如结构与功能观、物质与能量观、稳态与调控观、进化与适应观、生态观等考察。
注重科学思维及科研方法的渗透,培养理性思维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与观点,通过比较、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概括、演绎与推理、模型与建模等方法对某些生物学问题进行解释、推理,做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能用文字、图表以及数学方式等多种表达形式准确地描述生物学方面的内容。
试卷要对生物学科核心生命观念、科学思维、科学探究、社会责任得以一定体现和贯彻。
7.文科政治、历史、地理试题要加强学科内知识的整合,坚持学科核心素养立意和教育价值立意的原则。试题应具有思想性、基础性、人文性、综合性、实践性,既要考查课程主干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重点考查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即在具体真实情境中运用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对文字材料、表格、图片等材料的分析和处理以及对开放性问题的考试,考查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和运用学科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注重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地方特色素材的应用,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的材料应短小、新颖、通俗,试卷的阅读量和书写量要恰当,开放性试题的设计要让学生有充分的发挥余地。
8.体育考试注重提高学生运动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考试内容、考试程序、评价标准、运动强度科学合理,符合学科要求、学生身心特点和体能发展水平。探索体育考试方式、内容改革,不断完善体育评价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
9.艺术考试突出强调艺术的学科特点,艺术鉴赏应与艺术实践与艺术体验相结合,反对死记硬背,艺术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应符合初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及审美教育的客观规律,应与艺术课堂常规教学中的艺术实践体验相结合。美术强调以视觉分析、动手创作为主;音乐强调以聆听和音乐表现为主,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应与音乐音响紧密结合。
七、组考与阅卷
坚持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严密组织的方针,按照科学、规范、安全、公正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书面考试:株洲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组考全市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阅卷全市集中进行。
年级
日期
上午
下午
八年级
6月16日
地理:8:00-9:30
生物:10:30-12:00
九年级
语文:14:30-17:00
6月17日
物理:8:00-9:30
历史:10:30-12:00
数学:14:30-16:30
6月18日
政治:8:00-9:30
化学:10:30-12:00
英语:14:30-16:30
7月6日
7月7日
7月8日
政治:8:00-9:30
化学:10:30-12:00
3.阅卷
为公平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客观科学地对初中教学质量进行分析,2018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网上双评阅卷制度,各项组织管理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4.保密工作要求
试卷保密(含评分细则及参考答案)按国家教育考试秘密级事项管理。试卷存放的保密室要符合保密室管理规定,具有“三铁四防”功能,配备视频监控设备。
5.考点设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要设置在符合试卷保密要求的学校、各县市区的考点要相对集中设置。
八、成绩发布
成绩发布后第三天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查分。查分结果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并公布到校。查分不更改主观评分,只进行合分核对和有无漏阅核对。
九、成绩运用
(一)毕业认定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生毕业依据之一。学生有一科以上(含一科)为F等且补考后仍不合格,不能毕业。未达到毕业标准但修满规定修业年限者,发初中结业证书。
(二)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依据。通过对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科考查成绩的综合分析,掌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情况。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之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录取等第线。含E等第不能升入普通高中。
十、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查后实施。
十一、本方案由株洲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方案
2.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程
3.县(市)区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报考花名册
4.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附件1
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全面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2.正确导向原则。坚持全面育人宗旨,以增强体质、陶冶情操、磨砺意志、培养顽强拼搏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导向。
3.科学高效原则。考试项目设置、考试程序、评价标准、运动强度、运动量尽可能科学合理,符合体育学科的要求和学生身心特点。为考生提供周到细致服务,精心细致高效组考。
4.改革创新原则。创新体育考试方法、内容和形式,完善体育评价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
三、考试对象
全市2018届初中毕业生,外地回株洲参加2018年中考的学生。
四、考试组织
市教育局对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负总责,具体组织城区初三学生的体育考试及“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定。负责指导巡视各县(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五、城区初三学生体育考试
(二)考试地点:株洲市职工大学(工业学校)新校区,具体地址为云龙经济开发区职教城明礼路一号。
(三)考试项目:每个考生需参加三个项目的考试,其中两个项目为必选,一个项目为自选。必选项目为一分钟跳绳和中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自选项目从以下四个项目中任选一项:篮球绕标志杆运球,足球绕标志杆运球,排球一分钟双手垫球,一分钟踢毽球。
(四)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五)考试分值:满分为50分。必选项目一分钟跳绳总分15分,男生1000米或女生800米总分20分;自选项目总分15分;以上合计50分。
(七)结果运用: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文体综合”维度,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该考试成绩还在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中占70%比例。
六、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价
(一)分值构成:初三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占70%,初中平时体育成绩占30%;以百分制合成后,换算成相应等级。
(二)初三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本方案第五条之规定得出。
(三)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校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在校期间体育考试、锻炼习惯养成(含课堂表现、课余活动参与)等情况评定。学校评定学生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成绩的方案及评定结果均需在全校公示。该项成绩按30%折算后计入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价总成绩。
(四)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成绩按等第确定,A等--优秀(80分及以上)、B等—合格(80分以下--60分)、C等—不合格(60分以下)。
七、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残免”: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4),在申请时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考务组核实确认后,可以免考;“残免”学生的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50分计算,“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定为A等;同时由学校将残疾证明和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2、“病免”: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者(学校特别注意查清隐性疾病患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三级及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4)交考务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该学生的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定为B等,同时由学校将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3、“单项病免”:只限中长跑项目。对于因病或存在隐性疾病不适宜参加中长跑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三级及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4)交考务组审核;审核批准后,该学生的中长跑项目成绩按12分计算;同时由学校将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二)缓考
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统一体育考试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4)和《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统计表》(附件6)报考务组核准。
八、报名与收费
(一)报名:报名时须交纸质表1套和U盘拷贝电子表1套。两种表的内容须完全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表为准。
1、纸质表:学校将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自选项目,分男、女,按学号(18位)从小到大的顺序,每组16人进行编组(残免、病免学生不编入),并填报《2018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3)。学校另外还须分别提交《2018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统计表》(附件5)、《2018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统计表》(附件6)。以上表格均用A4纸张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单项病免”的考生同时编入《2018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3),并在1000米/800米的相应空格中写明“单免”。
2、电子表:只接受Excel格式的电子表(不接受其它格式),内容与纸质表须一致。表格内容中间不能有空行,凡数值内容应采用文本格式。
(二)收费:按省颁文件《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执行。
九、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各自职责,向学生宣传清楚有关测试的标准和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组考工作。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体育中考进行检查。
(二)切实加强学生教育。指导学生掌握考试内容、考试方法、考试规则。组织学生学习评分标准、考试纪律和考试要求,确保考试顺利完成。考生在考试中存在严重违纪或舞弊行为,其体育中考成绩计“0”分。
(三)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由校长亲自带队参考,并加强测试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需租用交通工具的,必须租用由交通部门确认安全、证件齐全的交通工具,签订租赁协议,妥善组织学生参加测试工作。
(四)切实确保考试公平。各地各校应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按要求做好成绩公示,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组考时广泛采用先进技术装备等手段确保考试公平。考试过程中,考生有异议的,应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申诉;成绩公布后仍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汇总后,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应予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附件2
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程
4月初,召开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布置会。
4月20日前,组织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在校学生报名并核定参考人数。4月20-24日,城区学校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报名缴费工作。
5月上旬,学校组织初二学生生物模拟考试。
5月2-10日,组织外地就读回城考生报名。
5月8-20日,城区初中毕业体育考试。
6月10日前,发放准考证。
6月16-18日,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6月19-29日,扫描、阅卷、成绩录入工作。
7月1日前,成绩公布。
7月1-2日,成绩查分登记。
7月3日,查分。
7月4日,查分成绩公布。
附件3
县(市)区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花名册
序号
身份证号
姓名
学号
性
别
班级
学校
是否听障
附件4
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试违纪处理,该考试科目成绩扣10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在开考铃响前答题或者终考铃响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未到规定的交卷时点提前交卷的;
8.将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9.在答题卡卷面规定以外的位置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卷面上标记信息的。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试作弊处理,该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
2.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的;
4.销毁试题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当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
1.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的;
2.抢夺、窃取他人试题卷、答题卡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的;
5.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7.经核实认定为考试作弊造成答案雷同的;
8.扰乱考试秩序,违纪作弊后拒不认错的;
9.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行为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四、在校学生代替他人参加中考,属毕业班学生的,停发毕业证一年;肄业班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按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并在思想品德鉴定中予以明确记载。
五、处理权限
如发现上述违纪舞弊事件,监考员必须如实将其违纪舞弊情节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上予以记载,报考点正副主考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考点主考签名以示负责;由市教育局和县(市)教育局作出最终处理。
六、工作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1.未按本考务工作细则要求设置考点考室、配备考试工作人员、严格组考管理,造成中考组织混乱,影响考试信度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2.对管理不严、秩序混乱、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点,取消其下一年考点资格,并追究考点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对考试工作极不负责或因其它问题不宜担任监考员者,考点主考或驻点巡视员应当即予以撤换。凡被撤换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予以通报,同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且其三年内不得担任中考的有关工作;
4.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考管理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有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须逐级上报;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本应回避考试工作而隐瞒不报的;
(2)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3)擅自将试题卷、答题卡或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4)协同考生作弊或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5)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室考试纪律混乱的;
(6)丢失试卷的;
(7)对考生作弊情况不作记载或者隐瞒不报的;
(8)在试卷保管、运输、装订等环节中,未执行本考务细则要求,造成泄密、失密事件的;
(9)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各类集体舞弊现象或出现雷同卷的;
(10)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不按评分标准、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11)在评卷、扫描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积分差错,或者在评卷、扫描中徇私舞弊的;
(12)擅自泄密评卷、登分等属于保密内容的。
本章凡未涉及到的违纪舞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程序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