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以上在校生均以2024年9月入学后的学籍、年级为准。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
1.网上报名:2024年7月5日-8日,8日截至12时。
2.网上审核:2024年7月6日-8日,8日截至16时。
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二)报名须知
2.所有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②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请在7月8日16时前及时更改并重新选择考区和科目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
③因核验身份信息的需要,港澳台考生在7月6日-8日身份核验审核未通过后,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于7月8日16时前提供身份证件审核材料,并重新报名等待人工审核。
④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4.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5.考生报名时需参照报名系统内的要求及照片样张上传本人照片,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身份核验比对不通过,不能通过审核。
三
违规处理
四
其他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三)考生可于2024年9月9日-15日打印准考证,预计11月8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