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以下均简称为执照理论考试)类型分为私用驾驶员执照(私照),商用驾驶员执照(商照),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航线照),仪表等级(仪表),教学法及运动类驾驶员执照(运动照)。
1.2私照考试类型包括飞机私照和直升机私照。商照考试类型包括飞机商照和直升机商照。航线照包括飞机航线照,飞机航线照(仅限135部)及直升机航线照。运动类考试类型包括初级飞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自由气球和小型飞艇。
1.3各考试类型考试题型及考试数量如下表:
2.1执照理论考试报名至少为持有正式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人员,该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应该与申请执照的身份证明文件编号保持一致。
2.2执照理论考试的报名资格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2.2.1报考私照的中国籍及外国籍考试申请人,应至少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上传附加培训机构印章的培训证明或使用云执照飞行教员推荐功能获取推荐记录。
2.2.2报考商照,仪表及教学法的中国籍考试申请人,应至少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上传附加培训机构印章的培训证明或使用云执照飞行教员推荐功能获取推荐记录;报考商照,仪表及教学法的外国籍考试申请人,应至少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且持有经过局方认可的确认函或持有中国学生驾驶员执照,并上传附加培训机构印章的培训证明或使用云执照飞行教员推荐功能获取推荐记录。
2.2.3报考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的人员,在考试系统中ATPL共有以下四种类型:
1.航线运输驾驶员整体课程学员
2.按规定依据国家航空器经历转民航人员
3.成绩单过期
4.完成按照AC-61-022批准的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课程培训或完成141航校整体课程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课程。
推荐所需材料如下:
第2种,军转民的执照确认函等证明文件。
第4种,需要ATPL培训证明扫描件。
通航公司的飞行员(非第1类考试申请人)属于第4种,各121公司外送考试申请人属于第1种。
以上各类人员(除完成训练机构经批准的ATPL理论课程的申请人外),首次申请航线照时无须上传培训证明(以考试系统信息为准)。报考航线照的外国籍考试申请人参加考试,应至少持有经局方认可的确认函或至少持有商照并完成经批准的ATPL理论课程。
2.2.4报考航线照(135部)的中国籍考试申请人,至少持有私照并完成经批准的ATPL理论课程,或135航空公司注册飞行员或依据国家航空器经历转民航人员。包括135航线照的外籍考试申请人,应至少持有经局方认可的确认函或至少持有私照并完成经批准的ATPL理论课程。
2.2.5报考运动照的考试申请人,应至少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体检合格证,需要报名时上传附加培训机构印章的培训证明或使用云执照飞行教员推荐功能获取推荐记录。
2.2.6补考或成绩过期需要重新考试的考试申请人,需要报名时上传附加培训机构印章的培训证明或使用云执照飞行教员推荐功能获取推荐记录,以证明其具备通过理论考试的能力。
2.2.7以上所有考试申请人资格确认均以考试系统要求为准。
3考试申请人类型
3.1执照理论考试的考试申请人类型分为协议用户、公众用户和特殊用户三类。三类人员的定义如下:
3.1.1协议用户:考试点建设和维护方、与考试点有批量报名考试协议的运营人。
3.2.1公众用户:执照管理关系不隶属于成立10年(不含)以上的121运营人和民航飞行学院,且为非协议用户。
3.2.2特殊人员用户:不属于协议用户和公众用户的其他特殊人员。如未取得学生执照的航校学生、地面人员等。
3.2.3协议用户报名仅能由协议用户账号在考试系统内统一报名。公众用户报名仅能通过飞行员云执照APP考试报名模块进行报名。特殊人员用户报名仅能通过考试点管理员逐一录入考试申请人信息,并需要考试点的主管监察员审批通过。
3.2.4为方便考试申请人报考,本考试点接受个人考试申请人报名咨询,个人考试申请人须通过云执照推荐确认,或出具单位开具的培训证明,同时能够证明公司同意考试申请人报考。
执照理论考试报名流程图如下所示:
4考试计划
4.2对于协议计划,协议考试申请人的报名由协议用户联系考试点,协助考试申请人统一通过报名系统批量报名。
5获取准考证
5.1考试申请人在考试入场时发放准考证。
5.3准考证是参加考试时进入考场的证件之一,考试以后考试申请人需上交准考证。以下是执照理论考试系统的准考证:
6报名电子照片要求
6.1持有中国飞行员执照的考试申请人报考执照理论考试,无须提交电子照片。
6.2未持有中国飞行员执照的考试申请人报考执照理论考试,必须提供电子照片。该照片将显示在准考证和考试结果报告上。
6.3电子照片要求
6.3.1近期免冠蓝色背景彩色照片。
6.3.2要求显示考试申请人正面,确认本人的脸部清晰。
6.3.3照片中显示头部和肩的上部。
6.3.4文件规格:
1.格式:JPG/JPEG,1寸比例;
2.文件大小:100KB以下。
7考试用品
7.1考试申请人进入考场前应携带:准考证、附加照片的个人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和飞行员执照(如适用)。国内考生不适用护照。
8.2考试申请人进考场时须出示准考证、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件和飞行员执照(如适用)。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件编号必须与准考证上登记的姓名及身份证件编号一致,证件照片应清晰可辨识,确保照片与本人面貌一致。
8.3进入考场后,考试申请人须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方,以备监考人员随时检查。
8.4入考场时无法提供规定证件或持任何虚假证件的考试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考试。
9中途休息与退场
考试中途原则上不得离场,如有特殊原因,考试申请人确需中途离场,须经主管监察员同意,在离开考场前把准考证交给主管监察员,方可离开考场,同时考试申请人的本次考试视为主动结束。
10考场规则
10.2每个考试申请人必须按照指定座位就座。
10.3考试过程中禁止摄入食品及饮用饮料。
11考试申请人缺考及补考
11.1如果考试当天考试申请人因非考试点原因未参加考试,将按照缺考处理。
11.2有缺考记录的考试申请人,再次报考时,考试间隔28天。
12违规与处置
13报名的取消
13.1在报名截止日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未交费考试申请人的当次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