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商务局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商务字〔2024〕44号
各县区(市属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为落实《东营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东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商务局
东营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7日
东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东营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自文件发布(“以旧换新”券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
(一)售新家电。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5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绿色智能家电。
(二)收旧家电。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5类旧家电(机壳、线路板、供电电源等主要部件齐全)。
(三)参与单位。自愿申报并通过审核的限额以上家电销售单位(含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具备资质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企业(申报表及条件见附件1、2、3)。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
(一)发放家电“以旧换新”券。全市共安排资金1300万元,对交售以上5类旧家电并新购上述品类商品,按照单件销售发票金额进行补贴,购置1000元(含)以上家电可使用100元券,购置2000元(含)以上家电可使用300元及以下金额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家电可使用500元及以下金额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家电可使用600元及以下金额券。每件新家电仅限使用1张“以旧换新”券。“以旧换新”券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二)补助家电回收企业。市财政安排资金360万元,对废旧家电回收企业进行补贴(5类家电单件补贴额度相同),补贴额度根据年终核定的符合补贴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总量确定,每台补贴最高不超35元。
通过以旧换新及回收的以上5类废旧家电,须交由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企业(参见附件7)拆解后方能参与补贴活动;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配件不参与补贴活动。
四、“以旧换新”券发放及申领
五、家电回收企业补贴申领
附件:1、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单位申请表(家电销售单位填报)
2、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申请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填报)
3、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条件
4、家电销售单位“以旧换新”补贴规则
5、家电回收企业“以旧换新”补贴规则
6、家电“以旧换新”咨询方式
7、山东省具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资质企业名单
附件1:
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单位申请表(家电销售单位填报)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
2023年家电销售额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
单位承诺
我单位承诺,如出现任何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或违反《东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行为,将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单位公章)
2024年月日
附件2:
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申请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填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2023年旧家电回收量
是否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
是/否()
是否有废旧家电回收信息平台、回收网点
企业承诺
我单位承诺,如出现任何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或违反《东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行为,将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备注:请另附页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旧家电回收信息平台、回收网络与拆解作业场所,收旧品类及价格清单,收旧范围,收旧时效,具备与支付平台对接的技术表条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023年旧家电回收量指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5类旧家电的回收数量。
附件3: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条件
一、家电销售单位
1、销售单位实力强、信誉好、销售网络健全;
2、已纳入东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统计,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销售网点具有记录、统计、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4、具有一定仓储及配送能力;
5、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
6、能够按规定定期报送以旧换新销售和补贴数据;
7、参加活动的单位门店需支持银联商务的收款渠道。
网上报名日期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6月26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将审核通过的家电销售单位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后报市商务局,复审通过后在银联“云闪付”APP公布。
二、废旧家电回收企业
1、按规定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回收经营台账制度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备;
2、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
3、回收网点具有记录、统计、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4、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和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
5、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网上报名日期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6月26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将审核通过的家电家回收企业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后报市商务局,复审通过后在市商务局官网公布。
附件4:
家电销售单位“以旧换新”补贴规则
以上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小程序下载)由申报单位盖章后报市商务局存档。
二、家电销售单位负责落实家电以旧换新,并将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销售单位通过银联商务提供的专用收款渠道,实时进行家电“以旧换新”券的核销并留存云闪付核销截图。
三、旧家电送达拆解企业前,必要时商务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拟拆解的废旧家电进行现场查验。
四、销售单位应叠加推出优惠活动,更大让利消费者。
五、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不须一一对应;购买享受财政补贴新家电的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交售旧家电的个人与购买人须一致。
六、家电“以旧换新”券不找零,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七、参与补贴的家电销售单位须签订承诺协议,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以旧换新”台账等信息真实性,按规定为购新家电消费者垫付补贴资金,并做好清算工作。保证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弄虚作假,不以旧充新。
八、如发现单位或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方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该单位及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5:
家电回收企业“以旧换新”补贴规则
以上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小程序下载)由申报企业盖章后报市商务局存档。
二、家电回收企业负责落实废旧家电回收、台账管理等工作,并将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
三、废旧家电送达拆解企业前,必要时商务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拟拆解的废旧家电进行现场查验。
四、参与补贴的家电回收企业须签订承诺协议,承诺交售人证件信息、“以旧换新”台账等信息真实性,保证不弄虚作假。
五、如发现企业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方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