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本市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商流通函〔2024〕18号)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规范化回收能力的典型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家电家具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平台企业、售后服务企业或回收企业申报典型企业,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中的4项:(一)提供上门“送新”、返程“收旧”配套服务。(二)组织开展家电家具下乡、以旧换新、优惠促销等活动。(三)利用售后服务网络开展废旧家电逆向回收。(四)建有废旧家电储运货场或家具回收中心仓。(五)创新推广“互联网+回收”“以车代库”等回收模式。(六)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年回收处理量30万台以上,或废旧家具回收企业年回收处理量300吨以上。(七)回收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不得流入非正规拆解渠道。
二、申报材料(一)基本资料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等基本资料。(二)申报方案企业根据申报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申报方案,做到思路清晰、目标量化、任务具体、数据真实、措施有效、图文结合。申报方案内容具体要包括:发展现状和问题、工作思路、逐年工作目标(到2025年)、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计划等。(三)证明资料对于申报条件中,企业所符合的项目,申报企业应自行提供必要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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