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丘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4〕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工作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塑造产业新动能,拓展消费新空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重大工程
(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工程。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市域内接驳的邮政车辆、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加快推进一般公务用车绿色更新,对全市行驶8年以上且车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一般公务用车,分批次实施更新淘汰,严格执行省市一般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审批,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提高我市一般公务用车新能源车辆占比。持续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老旧小”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做好政策答疑,利用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做好补贴审核工作。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车和汽油车。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家电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联合协会、商会、商家,组织销售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的沟通,建立健全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机制。精心组织实施促消费政策举措,加快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坚持“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相结合,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等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支持采用装配化装修模式。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深度应用物联感知、人工智能等技术,联合构建智慧养老看护平台。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照护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资源回收及流通交易网络构建工程。围绕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综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构建废旧物资“点、站、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扩大二手车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临时出口许可。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资源再生利用链条建设工程。结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培育、静脉产业园提质升级、无废城市建设,立足我市再生资源规模优势,培育壮大多元化市场主体,完善提升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备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支持建设一批再生金属、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突出标准牵引。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联合协会、商会、商家,大力宣传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和回收理念。(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金融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合理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鼓励各级投融资公司积极担保承接设备更新项目,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设备更新。充分发挥商丘市产业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带动效应,鼓励社会资本或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农业机械更新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分行、商丘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将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各地优先工业用地保障范围。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用地规划中划定一定比例专门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创新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瞄准重点产业链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公共技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择优实施一批省级科技创新项目,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强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与应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抢抓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机遇,充分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不断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为全国发展大局做出更大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健全省市、政企、上下游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专班成员或联络员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注重因地制宜,提前谋划,组织实施好十大重点工程。市直各部门认真履行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分领域深化市场需求预测,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见到实效。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商丘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附件
商丘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市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设立商丘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现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
召集人:摆向阳市长
副召集人:李若鹏常务副市长
袁道强副市长
黄继恒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范建勋副市长
高大立副市长
王爱林副市长
王洪民副市长
成员:闫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克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学恩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志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敬强市政府政策和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世超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新胜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庞进红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徐家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涛市财政局局长
廖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马登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启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聂慧民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王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史新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德付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中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亚光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中心主任
孔令伟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张宏勋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洪德兴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贾洪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
曹磊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承忠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局长
李建华人行商丘市分行行长
周立豪商丘金融监管分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
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由工作专班办公室确认。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世超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联络员:杜领华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
李永琨市教育资源保障中心主任
朱志伟市科学技术局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科科长
张德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放合作科科长
石海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大队大队长
于天资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王利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保障协调办公室主任
刘魁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负责人
刘西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科科长
胡行健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科科长
杨书强市交通运输局科技信息科负责人
江文华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科长
孙素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科长
刘鹏市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科科长
王都方市应急管理局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科科长
秦学青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科长
黄海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中心公车中心主任
闻建生市金融工作局银行保险科科长
王丹丹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科科长
李敏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王翠芹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李金民人行商丘市分行货币信贷管理科科长
武威商丘金融监管分局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专班专项小组
(一)节能能源领域专项小组
组长:李若鹏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工业领域专项小组
组长:范建勋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建筑和市政领域专项小组
组长:王洪民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四)交通领域专项小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农机领域专项小组
组长:高大立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六)教育文旅医疗领域专项小组
组长:王爱林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七)财税金融领域专项小组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人行商丘市分行、商丘金融监管分局
(八)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专项小组
组长:袁道强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四、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成员单位落实推进专班工作部署,开展日常调度,定期上报、通报工作进展,组织召开会议、联合调研和专题研究,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专班专项小组主要职责。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研究提出本领域配套落实措施,清单化方案化项目化提出本部门落实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任务落实。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机制
(一)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会商研判工作形势和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三)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负责推进有关工作,加强与工作专班办公室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机制。
(四)工作专班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由市发展改革委代章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