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制定<家用电器服务办法>解决家电维修收费乱象的建议》(第0624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家用电器服务办法》方面
2012年8月,商务部印发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2012年第7号),已经成为了全国家电维修服务业遵从的部门规章,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严肃性,我市暂无制定《重庆家用电器服务办法》的计划。当前,随着家用电器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家电售后问题日益凸显,甚至出现了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宏瑞家电”“新义安电器”两家公司在家电维修中“虚构故障”“小病大修”“价格虚高”等欺诈行为。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处理,我们深刻认识到,在推进行业管理过程中,既要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调节家电维修收费方面的杠杆作用,又要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引导,切实规范市场行为。为此,我委拟于今年内制定完成《重庆市家电维修业服务质量规范》,统一行业服务标准,着力规范全市家电维修业的服务行为。
二、关于建立准入机制方面
建立市场准入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十分复杂,涉及到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涉及到评估频次、方式、流程等机制的建立,离不开政府各级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市人力社保局作为全市人力资源主体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推进实施人才提升战略,着力推动服务质量提升。自2014年7月起,国务院在“放管服”改革中,先后分七批次取消了42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对职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确定了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并强调“两个一律”,即: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关于建议中提到的家电维修售后人员准入问题,国家层面未将其列入国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这属于国家事权,地方无法新建立准入机制。
三、关于规范维修体系方面
四、关于建立督查机构方面
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引导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根据成本合理定价,加强价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价格竞争秩序。二是认真落实家电维修行业明码标价制度,要求经营者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按规定进行公示,使消费者明白消费;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化解和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三是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达到震慑价格违法者、提醒消费者的目的。四是市场监管、商务、人力社保、发展改革、司法等部门切实加强协同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此答复函已经张智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并及时将回执内容上传至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