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且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时,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12315即为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热线。
法律快车提醒,面对实体店不退款的情况,消费者有多种途径可以寻求解决。
1.可以尝试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是最直接也是成本最低的方式。
2.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3.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以下主要权益:
1.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详细信息。
2.自由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不受任何强制和干涉。
3.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人身、财产安全应得到保障,不受损害。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5.求偿权。当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
6.参与和监督权。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7.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这有助于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权益均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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