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重庆市商务委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家电维修业服务质量,重庆市商务委、市家电联合会制定出台《重庆市家电维修业服务质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从业要求、服务项目、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控制、作业安全、投诉处理共九章28条。
《规范》要求,上门服务人员在服务前,应出示服务单,主动请用户监督服务质量。需要收取费用的,应事先向用户告知说明,并出示收费价目表、收费手册、服务手册及收费依据,征得用户同意或认可。
服务企业接到消费者投诉应在24小时之内上门处理;接到行业维权专业办公室转办投诉,应在2小时内过程回复,24小时内结果回复;接到政府转办投诉,应在1小时内过程回复,24小时内结果回复。
在从业要求方面,服务企业的从业范围应与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相匹配,宜取得市级及以上家电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服务人员应持有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可的相应岗位职业从业资质证书,宜持有重庆市家用电器服务企业联合会《诚信服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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