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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18日-11月19日委托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4日,公司原有产能为年产吸尘器1300万台、电机1800万台、其他小家电940万台、金属摸具3000套、新材料PP1500吨、新材料PA1500吨、园林工具和清洗机300台、电池包300万件。
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异地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小家电125万台扩建项目于2023年06月25日取得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证(备案证号:苏浒新项备〔2021〕207号),公司于2022年03月委托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小家电125万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31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2]05第0087号。
项目主体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于2022年07月开始建设,2023年10月完成第一阶段改造工作后进行生产调试。
2023年10月,公司委托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小家电125万台扩建项目第一阶段”进行验收。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11月19日对验收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CH2311110)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5055668953413001Y),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年2月3日完成备案(320505-2021-041-L)。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5米高的DA010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浓度和单位产品外排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丙烯腈的外排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15米高的DA09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颗粒物外排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
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58.3%、63.7%,验收期间废气处理设施进口污染物浓度较低,处理设施未达到设计的处理效率。项目吸附处理设施使用柱状活性炭,碘值为851mg/g。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厂区内车间通风口代表点(车间西侧门口外1米、高1.5米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外排仅为生活污水及其他简单的废水,外排口与园区内其他企业合并外排,本次未检测。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石林路55号
联系人:钱科长
邮编:215000
《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异地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小家电125万台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