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方投的,技术质量检验所检验电梯后,发现电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甲方委托维修方即乙方对x台电梯进行维修,电梯材料由甲方采购,乙方只负责安装,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总价:
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人工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计人民币元)作为施工进场费。
2本工程结束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维修费的30%(计元)。
四甲方采购的电梯材料如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代表(签字):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等价有偿之原则,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二、本工程开工日期及施工周期
1)预计开工日期:月日
2)施工周期:天
三、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维修协议总价详见维修报价单
2)1、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支付工程总价75%。
2、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五日内甲方付清。
四、甲方权责
1)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2)有权监理乙方人员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3)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负责与其它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4)乙方维修人员进场后,甲方应承担确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的误工损失,并顺延工期(见违约责任)。
五、乙方权责
1)根据协议的维修项目进行有关的维修
2)严格按国家有关电/扶梯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施工人员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4)如工期因非乙方的原因而延误,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维修项目
详见维修报价单
七、竣工移交
a、在下列条件全部具备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进行工程移交。
1)双方已全部结清本协议项下之电/扶梯相应约定的已到期款项。
2)乙方已收到本协议中所约定的已到期款项。
b、已具备移交条件却由于甲方原因而未办妥移交手续,乙方对所维修的电/扶梯享有留置权,甲方不得使用电/扶梯,若甲方强行使用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八、维保服务
1)经乙方维修更换的零配件,电梯在乙方保养的前提下,乙方自更换正常使用当天起负责保修一年。2)因使用不当等非乙方责任引起的电/扶梯故障、损坏等,可由乙方予以修复,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每日按逾期款项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的,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甲方每延迟一天应按协议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连续延误达十五天,乙方有权终止该维修工程,甲方应承担乙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超过约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应的损失。
4)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本协议附件的形式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在协议附件中商定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意见的不一致,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各类垂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有资质从事电梯制造、安装、维修的单位。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和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为了保证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减少电梯的故障出现,避免电梯的事故发生,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协商,就如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正在运行使用的台乘客电梯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电梯技术规格等信息
电梯厂牌型号层/站/门额定速度(m/s)额定载重量(kg)控制方式台数
电梯安装使用地址:
电梯生产单位:
电梯使用合格证发证单位:
第三条电梯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质量:
(1)乙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生产厂随梯发来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电梯保养操作细则》规定的作业程序、作业项目及国家有关电梯运行的安全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对电梯实施每月二次的维修保养作业。每半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以保证电梯处于完好安全的使用状态,达到延长电梯使用寿命,并保证电梯在本合同年度年检时检验合格。
(2)电梯年检到期前,乙方按年检项目标准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属乙方保养的整改项目,乙方自行负责整改。如属于甲方整改项目或整改时存在费用的,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给予解决,以保证电梯在本合同年度内年检时检验合格。
(3)维保期间,超过保养范围的服务项目,如裁短或更换电梯曳引钢丝绳、更换电梯曳引机大轴油封、更换曳引电动机轴承、修理电梯电脑板等工程量较大的,其工程费用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签订维修合同。
第四条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续约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签订下一年度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第五条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费
单价:人民币(大写)元/台/年(¥元/台/年)
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年(¥元/年)。
(1)维护保养服务费用包括易损件(滑块、导轨油、导靴、油杯)更换费用及购买电梯责任险费用。
(2)维护保养服务费用不包括本合同年度里电梯年检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维护保养服务费用不包括更换零配件费用及大修人工费。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一期年月日前¥元(大写)
第二期年月日前¥元(大写)
第三期年月日前¥元(大写)
第四期年月日前¥元(大写)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
(1)合同服务期内甲方有权获得乙方的优先服务。
(2)电梯维修时所需更换的零配件按乙方供应用户配件进货价格优惠待遇。
(3)甲方的电梯管理人员有权在电梯保养报告书上实事求是的签署意见。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派出维保人员提出的无理要求或额外报酬,并有权向乙方投诉。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负责任的维修、保养人员。
第九条甲方的义务
(2)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现象时,甲方应停用电梯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检修。若有人员伤害或重大设备损坏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
(4)按国家特种设备要求配备电梯安全管理员和电梯司机操作人员,负责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由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有关工作,否则乙方不负由此引起的责任。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结付电梯保养服务费用。
(2)有权在电梯处于非安全状态时要求甲方停止使用电梯。
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照。不挂靠其他电梯维保单位与甲方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不转包、分包与甲方签订的电梯的维保业务。
(3)乙方维保人员维护电梯过程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维护保养作业安全,如发生工伤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维保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入甲方单位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佩带工作证。保养维护时应在电梯基层站门前摆设“电梯检修,暂停使用”等安全标牌,以防意外。
(5)乙方负责维护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每次维修完毕后必须清洁工作场地。
(6)乙方每次维修保养后,应将电梯保养作业情况报告提交给甲方,并与之会签。
(7)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等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该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延迟支付保养服务费,则以延付的保养服务费为基数,按每日‰支付违约金,直至付出之日止。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养周期,对电梯每欠一次保养,由甲方按每台维护保养费的元/次扣罚乙方。该罚金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保养服务费中扣减。
(4)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承担电梯复检费用(甲方原因造成的复检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电梯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维保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必须为维保的所有电梯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购买电梯责任保险,保险到期日应迟于或等于合同到期日,并将保险凭证提交甲方。
第十六条附则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许可证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照《电梯安全检验细则》、《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⑵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对设备不爱护或故意损坏时,可向其单位或有关部门投诉,情节严重时可终止本合同,向责任人索赔。
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时,可向其单位或有关部门投诉,或要求更换工作人员。⑷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
⑸有权安排工作人员监督乙方工作人员作业。
2、甲方义务:
⑴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及安全设施。
⑵配合乙方维修人员,通过或进入维修设备必须的场所。
⑶监督检查设备机房、各层设备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物品堆放,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⑷对设备所用电源进行调压、倒相等工作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有关人员并取得乙方人员同意。
3、乙方权利:
⑴在合同期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作好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特殊情况乙方可派人现场指导,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⑵未经乙方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强制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和伤害的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⑶未经乙方有关负责人及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或安全隐患而停止的设备,否则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和伤害的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⑷合同期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允许任何人对设备进行任何翻新、修理、更换等,否则乙方对设备的运行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人员对设备检查无误后,方可运行。
⑹任何非乙方因素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索赔,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不承担因此引发的后果,但有义务协助调查原因。
4、乙方的义务:
⑴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三、收付款条款
(1)乙方须提供收款地、公司名称、收款方式。
(2)设备完成维修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维修费,材料费等总费用给乙方。
四、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出现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维保设备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名称:名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具体条款:
维修数量与施工期限:
工程名称:
维修数量:
施工日期:
费用与结算方式:
电梯维修工程费用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金额:),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票据。
结算方式:
(1)自公共维修基金电梯专项维修款划拨甲方账户到账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xx元。
(大写金额:)。
(2)电梯维修工程完工后,经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并获得电梯检测合格报告及年检合格证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xx元整(大写金额:)。
(3)质量保证金:人民币xx元整(大写金额:)。自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后,且期间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十日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电梯井道布置图和随机文件,用于乙方维修过程中做技术资料参考。
2、协助维护维修现场秩序,以保证顺利施工。
3、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电源及接地系统。
4、认真履行合同,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责任:
乙方需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电梯井道布置图和其他文件资料,合同期满后交还甲方,并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投标预算列项内容,对电梯进行全面维修工作。按技术监督局检验要求及公司质量标准维修,以确保工程质量。
电梯维修工程所需的材料、配件和工具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财产及人身伤害等法律责任。
维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标识、架设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做到文明施工。
电梯维修工程中所有更换的材料、配件等由乙方负责质量保修,自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贰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进行免费更换。
维修完成后,负责办理并取得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报告及年检合格证。验收与报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维修完工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维修过程中更换、使用的材料及配件清单等技术资料。
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明、证照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有关电梯安全修理许可证复印件,电梯维修工上岗证复印件。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原因发生任何影响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乘客的人身、设备安全等情况时,由乙方承担责任。
出具电梯维修承诺书。
四、其他约定责任:
1、如遇不可抗力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未履行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本合同时,或乙方工作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时,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点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范围的电梯及机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实施保养服务。
1、设备位臵:
2、设备编号:
3、设备型号:
4、数量(台):
二、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元。共计保养设备数量(台),年共计:拾万拾佰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支票()现金()其他()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四、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六、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半包()、清包()。
2、乙方出具《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由甲、乙双方按《电梯维修规范》(国标gb/t18775-20xx、《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等的有关规定,协商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附件内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七、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臵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臵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8)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的违约金。
2、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服务。
签署盖章:签署盖章:
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二、我公司在施工期间应有今后保修单位人员参加检查验收是否按更换清单零部件更换。
三、更换下来的原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运走,施工时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应配合乙方工作,施工期间应保持一台电梯运行。
维修程序
一、更换限速器,安装上行超速。
二、更换控制柜内接触器。
三、更换井道轿厢各安全开关。
四、检查地坑,轿顶各功能达到安全运行,保证年审合格。
五、更换轿厢对重导靴加油,主机换机油(机油甲方自购)。
六、检查每层厅门、门锁天关,更换部份门下脚,轿门下脚二台均更换,厅门上坎,地坎卫生,机房轿顶井道地坑全面清理卫生。
七、全部维修调整工作完成,电梯投入试运行达到要求后再更换控制主电脑板,全面调试合格由乙方负责填写自检报告由甲方及时申报特检所验收。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双方签订二台电梯维修合同,预付40000.00元,提供收款收据结算时提供发票肆万元整,维修整改完毕,特检所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发票结清余款合同完成。乙方更换的零部件在正常使用12个月内如有质量不良自然损坏乙方负责更换。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供甲、乙对方共同执行本协议共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等价有偿之原则,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
1、预计开工日期:_____月_____日
2、施工周期:_____天
1、维修协议总价详见维修报价单
2、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支付工程总价_____%。
3、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_____日内甲方付清。
1、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2、有权监理乙方人员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3、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负责与其它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4、乙方维修人员进场后,甲方应承担确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的误工损失,并顺延工期。
1、根据协议的维修项目进行有关的维修
2、严格按国家有关电/扶梯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施工人员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4、如工期因非乙方的原因而延误,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双方已全部结清本协议项下之电/扶梯相应约定的已到期款项。
2、乙方已收到本协议中所约定的已到期款项。
3、已具备移交条件却由于甲方原因而未办妥移交手续,乙方对所维修的电/扶梯享有留置权,甲方不得使用电/扶梯,若甲方强行使用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1、经乙方维修更换的零配件,电梯在乙方保养的前提下,乙方自更换正常使用当天起负责保修一年。
2、因使用不当等非乙方责任引起的电/扶梯故障、损坏等,可由乙方予以修复,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每日按逾期款项总金额的万分之_____计算。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的,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甲方每延迟一天应按协议总金额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连续延误达_____天,乙方有权终止该维修工程,甲方应承担乙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超过约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应的损失。
4、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按有关规定处理。
1、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本协议附件的形式予以确认。
甲、乙双方在协议附件中商定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意见的不一致,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承租单位(个人):(简称乙方)保养维修单位:(简称丙方)
经三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天门市糖酒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富豪宾馆客房部期内由丙方对其使用的电梯保养、维修。为维护三方的利益,特定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二、保养维修费:全年度元整。
三、乙方在使用期内应正确操作、管理、使用,及时负责与丙方联系,反应电梯运行状况。并负责小型配件损坏的更换、润滑油的费用(特殊情况按承租合同条款办理)。
四、丙方每月对电梯主动检修、保养1~2次。如需更换的配件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五、甲方提供丙方现有住房、水、电。住房每年为1200元租金,水费为60元,用电控制在1000元以内。如有超出或住房变动,再商量而定。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止,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丙方代表(签章)(签章)(签章)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公司
八、付款方式:双方签订二台电梯维修合同,预付________元,提供收款收据结算时提供发票肆万元整,维修整改完毕,特检所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发票结清余款合同完成。乙方更换的零部件在正常使用12个月内如有质量不良自然损坏乙方负责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