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无需证明,出租人不想履行维修义务,需要证明承租人有过错。
法律规定是:出租人有责任修,承租人有过错的除外。而不是:承租人有义务修,承租人没有过错的除外。
…..无论是民法典还是原来的合同法,对于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情况,都明确规定,只要不是承租人过错导致的损坏,是由出租方承担维修责任的。
这个讲白了,看房东因为毕竟你用了,所以无法界定是否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这样的话,好的房东可能会直接修遇到那种苛刻的就让你修还有就是一人一半的反正我换了四家房子租,有两次都是房东自己修,热水器和冰箱,有两次就是和房东aa
站在房东的角度,就不应该修,马桶我租给你是好的是你用坏的
站在你们的角度,应该修我租你们的房子房东就应该给我修
怎么坏的
水把冲水按钮冲飞了
买个这个看看贵不贵,不贵就算了,毕竟人家给你时候好的
这个事真的很难说,你很难判断是使用过程中自然损坏还是租客人为因素。我家老人租房所有设备损坏都是房东找人修。
一般的合同都是房东负责好吧。
这是过错责任原则,出租人负责举证承租人存在过错,这种最基本的东西都不懂建议还是不要来回答这类你专业知识外的问题了,无知暴露的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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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的东西就不该出来瞎凑热闹
确实
我以前问过中介,中介说一般家用电器有官方保修的,都是房东联系维修,如果有换零件费用的双方AA或者房客出钱;其他没有保修的(灯泡,马桶等)都是房东包修三个月,三个月以后就要房客自己找人修,或者房东找人,房客出钱维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