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总能碰到麻烦事儿:小店面的维修质量参差不齐,上门师傅都自称“正规”却难辨真假,类似这样的情况将得到改善。本市近日发布了首个家电维修服务规范,行业新规在家电维修服务企业的开业条件、经营管理、岗位服务和诚信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城六区和通州区新注册的家电维修服务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应达到50平方米,上门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
经营场所应达到50平方米
在行业标准规范宣贯会上,北京电子电器协会首次发布了《北京市家电维修服务规范》(试行)。开业条件方面,规范规定了在城六区和通州区新注册的家电服务企业,经营场所应达到50平方米,制约了行业“小、散、乱”现象的存在发展。经营场所维修专用区,应充分考虑到有关家电产品在维护保养、除尘清理、耗材补充等维修作业的环境,需采取降尘通风、降低噪音等措施。
家电维修服务企业在实施维修、安装服务时,提倡开展废旧家电回收服务,交售给有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严禁自行“翻新”。
扫码可辨别“李逵李鬼”
此外,服务作业中有几条“红线”不能碰:维修人员不能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不能“无中生有”虚报故障部件,不得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等。收费时,要实行“明码标价”,遵循“先议后修”服务原则,向消费者开具合法票据并附结算清单。质保期外产品在维修后,自交付日起,凭维修凭证对本次修理部位应包修30天。企业还应设置《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表,由消费者填写,维修记录存档,企业可回访对满意度予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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