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明日起实施

面对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存在的种种乱象,作为消费者,又该如何擦亮自己的眼睛呢?《办法》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些许参考。

首先,针对从业人员的资质问题,该《办法》明确规定,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家电维修经营者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备职业资质标志,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根据这些规定,如果以后家中有家电需要上门维修,消费者可主动要求察看维修人员的证件。

同时,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维修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维修服务凭证应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此外,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不得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不当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不得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不得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志,违反上述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THE END
1.《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9日商务部第6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二〇一二年六月九日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https://www.gov.cn/gzdt/2012-07/11/content_2181312.htm
2.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电是指可用于家庭的,为了生活、娱乐及获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电子或电器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90331
3.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是一篇公开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为规范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产品维修服务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用户满意度和维修服务资源效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https://baike.sogou.com/v63566194.htm
4.维修售后外包协议书(精选7篇)本办法所称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家电维修经营者)是指提供家电维护保养、故障修理、使用咨询指导等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gl4usc5x.html
5.重磅!海南省研究建立省级水务投融资平台全面实施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系列政策措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民营企业投资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给予用地支持。加大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保持贷款余额增速与经济名义增速基本同步。将环评服务前置至规划谋划、招商引资阶段,提高环评管理的可预期性。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http://wx.h2o-china.com/news/335824.html
6.商务部关于印发20042006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重点流通企业监测报表制度》,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市场监测工作:一是细化商品销售统计类值,准确反映市场消费热点;二是缩短监测数据生成周期,及时掌握市场运行动态;三是扩大监测范围,既包括商品批发零售、餐饮业,也包括住宿业和居民服务业;四是提高监测数据的系统性,既反映各行业规模最大企业的情况,也反映中小企业的情况https://china.findlaw.cn/jingjifa/xintuo/fagui/20225.html
7.企业中高层时事解读课2020第29期(总期29期)在线培训课程通报表示,支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财富管理需求,向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提出公募基金产品创新方案。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收到相关产品创新方案后,原则上两周内会同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相关论证,包括产品合规性、风控措施有效性、投资者保护安排等。方案经评估论证确认无法规政策障碍、风险可控、投资者保护有效https://www.zzqyj.net/?list_89/1255.html